澳政府修改反歧視法引爭議 叫人綽號或將吃官司
作者:张雪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張雪】據澳大利亞新快網12月12日報道,吉拉德政府近日提出將進一步鞏固現行的反歧視法,並將當前種族誹謗法的懲治對象的範圍擴展至年齡歧視和性別歧視。此舉一出,便引發無數爭議,許多人認為新法實施後,叫別人綽號就能引起一場官司。
澳大利亞公民自由組織的首席執行官比爾•羅林斯(Bill Rowlings)對修改反歧視法大加抨擊,稱新法一旦實施,“冒犯”他人將會變成違法行為。該組織稱,總理吉拉德曾多次將反對黨領袖艾伯特成為“厭女者”,雖然吉拉德擁有議會特權的保護,然而若新法得以推行,她將會陷入自己親手編織的麻煩中。
羅林斯説:“如果你當着吉拉德的面叫她綽號,她一定會覺得被冒犯,並會把你告上法庭。因此,反歧視法是危險的,為了保護自身,我們最好還是閉上嘴巴不説話。”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主席斯皮格爾曼(Jim Spigelman)也對反歧視法的修改表示不滿,他認為新法將損害公民的言論自由。他説:“冒犯他人的自由是言論自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沒有理由剝奪人們冒犯他人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