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機新加坡罷工背後:曠工被定為非法罷工
12月6日,4名被控煽動教唆其他員工進行罷工的中國籍巴士司機出庭,新加坡法庭允許他們保釋。被控的4名巴士司機是32歲的何軍令以及高悦強;33歲的劉翔英和39歲的王獻傑。
他們都在刑事法臨時條款第10A節條文下被控,何軍令還因為在百度網站貼文,號召中國籍司機在11月26日和27日,集體請病假不上班,另添一項控狀。這起案件在12月12日開庭。
曠工行為被定為非法罷工
據《新明日報》報道,11月26日凌晨3點多,中國司機開始在宿舍樓下罷工,其中有人遊説其他員工加入行動。到了早晨8點左右,已有大批穿着制服的中國籍員工在宿舍外聚集。涉及事件的中國籍司機是經營交通業務的政聯公司SMRT集團員工,SMRT僱有2000名巴士司機,約22%是中國籍。
171名在SMRT的中國籍巴士司機是因為不滿公司的薪資待遇舉行集體罷工,《新明日報》列出該公司的薪資表顯示,馬來西亞司機的月薪在10月份調整後為新幣1450元(約7400人民幣,約1190美元),並且還有額外一個月的年終獎金。新加坡司機的薪酬則更多。
但中國籍司機只得到了75新元的加薪並且沒有任何獎金。中國司機的月薪至今仍為1075新元,另加220元住宿補貼和水電費。
該報報道,SMRT試圖與員工洽談,還派了三輛巴士要載司機到公司詳談,但司機不願意上車。公司人力部在談判出現僵局後報警,警方出動了鎮暴車嚴陣以待。中國司機見鎮暴車擔心被捕,於是停止集會返回宿舍。
新加坡人力部和交通部12月2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將此次事件定性為“非法罷工”。對“公眾秩序構成威脅”。
人力部代部長陳川仁表示,政府將嚴肅對待這起事件,雖然這些人的遭遇值得同情,但非法罷工嚴重破壞新加坡的工業關係,絕不能容忍。
根據新加坡法律,當街示威遊行甚至集會屬於非法活動,罷工行動也同樣罕見。根據新加坡的《刑法(臨時條款)法令》,工人合法罷工必須提前14天告知僱主,並且需要至少7名工友或工會代表簽字,並且需要提交僱主經僱主簽字,然後在工人所在的工作場所顯著位置張貼。但這批中國籍司機並未這麼做,因此罷工行動屬於“非法”。
正是由於對罷工的嚴格管控,在過去30年間,新加坡只在1986年發生過一次60多名港務工人蔘與的罷工行動。
罷工人數第二天降到88人。SMRT在11月28日的記者會上透露,中國籍司機大部分已經復工,而參與罷工的其中20人正接受警方調查是否觸犯法令。SMRT在記者會上解釋薪資配套差別的原因時表示,馬來西亞司機是長期合同僱員,而中國籍司機所簽署的是兩年僱傭合同,此外還提供住宿、水電以及上下班交通的費用。經過新加坡警方調查,29名參與罷工的司機的工作準證已被吊銷並在12月2日被遣返。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高度關注此事,11月27日發佈的第一份聲明中,希望新方僱主充分考慮有關中方人員訴求的合理部分,雙方能夠通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11月28日,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再次對此事作出反應,發佈第二次聲明再次強調,“中國大使館認為應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相信有關中方人員的合法權益能得到保障,希望公共交通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