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枉法仲裁案開庭 涉案206萬餘元
作者:赵小燕
中新網台州12月12日電 (趙小燕) 原本不存在的26名工人的工資,經一場虛假仲裁取得一紙仲裁裁決書,就可以成功獲得206萬餘元。出生於1950年的梁江濤,原系浙江天台縣總工會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仲裁員。精通法律的他因為朋友面子作出了不該作出的的仲裁裁決書。12月12日,天台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這也是浙江省首例枉法仲裁案。
這個案子當從2009年説起。那一年,天台一管道燃氣公司負責人曹某向楊再權借了一筆錢,後該公司準備和其他公司兼併。楊再權得知這一情況後,害怕借出的錢打了水漂,就想通過勞動仲裁方式對這一債務予以確認。因為他得知,企業破產後所欠的勞動工資優先支付。
2010年8月,楊再權找到了他的親戚楊某,因為親戚曾在人事勞動部門擔任過中層幹部。兩人一起來到了人事勞動部門,找到了仲裁員胡法志和仲裁辦副主任王某,請求幫忙。王某認為楊再權提供的欠條不是勞動工資,不符合勞動仲裁受理條件。於是楊再權利用本人和他人身份證,將欠條載明的債務分成多份,每份包括一張借條和相關結算清單,虛構了公司拖欠26名工人工資的事實,然後向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申請。經楊某協調,仲裁委立案受理26名民工申請的勞動仲裁。
10月8日,梁江濤被確認為首席仲裁員。10月18日,上述案件第一次開庭,因材料不全、不符合勞動仲裁調解和被申請人未到庭而未開庭審理。再過了10天,梁江濤和胡法志、金某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審理。在楊某的“面子下”,梁江濤等人明知該案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沒有駁回仲裁申請,沒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合議,對偽造的證據予以採信,作出了26份勞動仲裁裁決書,總金額達206萬餘元。
後來,因楊再權涉嫌非法拘禁曹某導致案發。
在法庭辯論階段,梁江濤自述,他不翻供自願認罪,虛心接受法庭的處理,願意承擔一切應該承擔的責任。梁江濤的辯護人則為他作了無罪辯護。
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