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應成養老金後盾
作者:齐传君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開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收支結餘為1191億元,而截至該年末累計結餘達1.95萬億元,為未來幾年養老金待遇的按時足額髮放提供了保障。但是,考慮到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趨勢和日漸收窄的制度擴面空間,現有養老金制度財務狀況是不可持續的。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牽頭的課題研究表明,如果不進行任何改革,養老金缺口在2020年將達到國內生產總值(GDP)的0.2%,到2050年將進一步增加為GDP的5.5%。如果考慮農村養老金今後可能出現的缺口,整個養老金體系的未來支付壓力會更大。
隨着2030年人口老齡化高峯的日益逼近,顯然這一問題已無法迴避。理論上講,採取的解決辦法無非有以下幾種:提高繳費率、擴大繳費覆蓋面、降低待遇水平、延長退休年齡和擴大社保戰略儲備基金規模。但是考慮到中國的現實情況,並非每種措施都可行或者需要前提條件,因此需要逐一加以分析。
提高繳費率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屬於費率最高的國家之一,甚至高於絕大部分發達國家。在173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哥倫比亞、捷克、匈牙利、法國、奧地利、荷蘭、德國、意大利、波蘭、烏克蘭等12個國家的社保名義繳費率高於中國。顯然,對於一個人均GDP只有不到6000美元的發展中國家而言,這個繳費率已經達到上限。考慮到企業和職工的負擔,這個繳費率不僅不可能繼續提高,還應該有所下降。因此,通過提高繳費率來解決養老金制度財務的可持續性問題是極為不現實的。
擴大繳費覆蓋面
近十年來得益於人口紅利,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贍養率(鏈接1)大體維持在31%至34%之間,也就是説,平均每三個繳費職工養一個退休職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考慮每年的財政轉移支付,那麼基本可以保持每年財務的收支平衡。但是隨着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未來制度贍養率會大幅提高,這種平衡很快就會打破。 我國的養老金制度只要求滿足最低繳費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再加上人口老齡化下預期壽命增長,導致待遇領取期較長。顯然,隨着繳費覆蓋面的擴大,短期可以積累其大量的收支累計結餘(如同目前)。但是,一旦擴大繳費覆蓋面進程結束,前期所積累的收支累計結餘必然會逐漸消耗殆盡,最終養老金制度財務必然不可持續。需要注意的是,隨着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擴面目標的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潛在參保者(主要是個人蔘保者)也將大幅減少,擴大後者繳費覆蓋面的過程也將很快結束,這就預示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收支缺口將會比預想的要早。就保證制度財務可持續性來説,擴大繳費覆蓋面即使可行,也只能是權宜之計,而並非根本解決辦法。
降低待遇水平
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雖然得到穩步提高,但養老金替代率(鏈接2)卻一直呈下降趨勢。從2005開始我國已經連續八年提高了城鎮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國家審計署2012年發佈的審計報告顯示,2005至2011年,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水平已經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年均增長13.4%,比同期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平均上漲幅度高出10.03%。但是,養老金待遇水平的持續提高並沒有扭轉養老金替代率持續下降的根本趨勢。2005至2011年,中國城鎮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已經從46.6%下降為42.9%,不僅明顯低於國際上公認的50%替代率警戒線,而且還遠離制度設計之初的58.5%的目標替代率,更不用説達到足以維持退休前生活的70%的替代率水平。
另外,中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中,作為第二和第三支柱的企業年金(鏈接3)和商業養老保險發展長期滯後,在城鎮職工的退休收入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以企業年金為例,從1991年我國正式建立該制度以來,法律體系和制度架構逐步建立並日趨完善,但是無論從參加企業規模,還是參保職工人數以及基金總量來看,企業年金都比較弱小,遠沒有達到第二支柱的地位和承擔起補充養老金的責任。截至2011年年末,全國只有4.49萬户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僅佔到全國企業總數1253.12萬户的0.36%;參加職工人數為1577萬人,僅佔全國城鎮就業人口3.59億人的4.39%;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3570億元,也不過是該年21.48萬億兩市市值的1.66%和47.16萬億GDP的0.76%。
延長退休年齡
如果把實際退休年齡從50歲延長到60歲,可以大幅度降低老年人口撫養比。從生理和經濟的角度上來看,延長退休年齡是可行的。首先,隨着生活和醫療條件的改善,人口壽命的提高是必然現象,而人的健康狀況是與人的壽命呈正相關的,也就是説,現在60歲老人身體健康狀況應該好於20年前的60歲老人,部分老年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是有能力繼續工作的。其次,隨着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我國的人口紅利已基本消失,勞動力資源越來越稀缺,這幾年頻頻出現的“民工荒”便是例證,因此需要通過延長退休年齡來延長勞動力供給。
但是,目前延長退休年齡還有相當大的困難。首先,打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之間養老金雙軌制的改革短期難以破題,現在實施延長退休年齡政策可能會激起企業單位職工的不滿情緒。其次,20世紀90年代國企改革時,很多下崗職工已經臨近退休年齡,延長退休年齡必然會遭到他們的極力反對。再次,老年工人的就業能力較差,是勞動力市場的弱勢羣體,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還存在嚴重缺陷,更缺少促進老年就業的配套政策支持,延遲退休可能導致新的貧困羣體出現,影響社會安定。退一步説,即使馬上實施延長退休年齡政策,也會採取分階段和漸進方式,即每年延長几個月,用幾十年的時間把退休年齡提高到一個適度的水平,所以對於增收減支的效果也會大打折扣。
擴大社保戰略儲備基金
中國擁有龐大的國有企業,僅就中央企業而言,2011年1至12月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02409.3億元,同比增長20.8%;應交税費總額16803.9億元,同比增長19.7%;累計實現淨利潤9173.3億元,同比增長6.4%,其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6086.4億元,同比增長7.2%。但是2008年前,國有企業只上繳税收,不上繳紅利。自2008年開始,在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呼聲下,國企最終告別了13年不繳紅利的歷史。雖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經過三次擴容,但是目前上繳紅利依然很少。既然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理應將政府持有的國有企業股份逐步劃撥到社保系統,充實社保戰略儲備基金,來緩解未來養老金缺口對財政的壓力,避免養老金缺口越來越大而最終導致政府債務危機。
因此,要想化解未來養老金支付壓力,提高繳費率和擴大繳費覆蓋面這兩個選項已經完全不可行;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短期來看也是不可以行的,除非企業年金獲得較快發展從而承擔了應有的補充養老保險作用。理論上説,延長退休年齡可以在相當程度上化解我國養老金支付危機,但就中國的現實情況來説有一定難度,其中一個最大障礙是養老金雙軌制。比較而言,劃撥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股份來做大做強社保戰略儲備基金則較為可行,但前提是戰略儲備基金投資運作得到有效監督並不斷增值。
齊傳君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
本文由《中國報道》雜誌獨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