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師隊伍建設將與政績考核掛鈎
作者:原春琳
本報北京12月13日電 (記者 原春琳)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有關負責人在今天的新聞通氣會上透露,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將成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政績考核、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重要內容,並作為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日前,教育部會同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相關部委分別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等6個文件,涉及農村義務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教育改革等6個方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師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方面的瓶頸。
此次出台的6個文件,用時一年多,先後聽取了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直屬高校、地方師範院校等500多家單位以及1000多位專家、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和一線教師的意見,進行了7次重大的集中修改。
文件直面關鍵問題和長期困擾教師隊伍建設的難點問題,“力求底部攻堅,破解難點”,提出解決問題的方向、路徑和措施,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實效性。政策創新則力求來自基層實踐。
興國必興教,興教必重師。在這位負責人看來,今年7月剛剛成立的教師工作司就是向全社會發出了要全面推動教師隊伍建設的強烈信號。
這位負責人介紹,文件中有不少突破性的舉措。以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為例,文件確立了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要求各地下大力氣補齊“短板”,並提出推進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舉措的“全方位組合拳”。農村村小、教學點的教師隊伍建設將作為政策突破的重點和項目指向的重點。
針對調研中普遍反映的高校青年教師住房等方面的實際困難,文件提出在生活上關心幫助青年教師,注重解決他們在住房、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同時,文件還吸取基層經驗,提出設立教師發展中心、加強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健全“傳幫帶”機制等。
文件希望用制度來彌補幼兒園教師素質的“短板”,明確規定幼兒園教師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其他學段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師到幼兒園工作,應在上崗前接受教育部門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培訓,從制度上嚴把教師質量關。
為了加大特殊教育教師的培養力度,文件提出為適應隨班就讀的需要,支持師範院校和其他高等學校在師範類專業中普遍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培養師範生具有指導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教育教學能力。將特殊教育相關內容納入教師資格考試。
職業學校面向社會聘請兼職教師的工作程序得到規範,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成為考核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文件還明確,兼職教師可按照相應系列教師評價標準參與職務評價,給予兼職教師從事職業學校相應教學崗位工作的專業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