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補鈣”產品緣何亂象橫生 監管缺位為主因
12月17日消息:北京一家特級幼兒園的兩個班裏,70%以上的孩子補過微量元素,其中56%的孩子吃過保健品,以補鈣為主。
記者調查發現,兒童補鈣產品市場是商家緊盯不放的“蛋糕”,競爭激烈且亂象叢生,一些含明令禁用成分的產品佔據貨架,而相關監管部門對此卻多年沒有聲音、未見行動。
禁用成分用別稱嬰幼兒補鈣品雜亂
9個月大的豆豆不愛吃輔食,豆豆媽在母嬰店和網上買了4種補鈣產品,其中3種的原料或配料中含乳礦物鹽(乳鈣)成分。
2009年,衞生部就發公告明確,乳礦物鹽作為一種新資源食品,使用範圍不包括嬰幼兒(3歲以內)食品。衞生部衞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説,乳礦物鹽是牛奶加工的副產物,目前也沒有證據表明其有害,只是缺乏食用安全性的長期跟蹤研究。考慮到嬰幼兒的特殊性,謹慎起見,批准新資源食品時使用範圍一般都不包括嬰幼兒。
今年,陸續有含乳礦物鹽成分的寶寶奶酪、乳鈣膠丸等產品被媒體曝光而下架。然而,整個行業缺乏誠信和自覺:有的在大規模曝光前通過促銷清貨,有的利用“障眼法”逃避監管。
還有一些適用於嬰幼兒的產品成分標識用“別稱”,以此作為逃避監管的藉口。一位家長告訴記者,產品名稱讓人“霧裏看花”,難辨真相。
記者致電乳加力、高培等品牌的客服,均被告知自己產品中添加的乳鈣並非“乳礦物鹽”。然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兒保科主任醫師盛曉陽認為,乳鈣、乳礦物鹽、牛奶提取物,事實上是同一種物質,是由乳清取出蛋白質、乳糖等成分後提煉而成。
記者還發現,這些補鈣產品中,大部分都只有衞生許可證號,只是作為普通營養食品在賣。亞洲兒科營養聯盟主席丁宗一坦言:“保健品和所謂的營養食品作用有限,明令不適用的成分都公然在列,可見其質量監管薄弱。”
有標準無執行民不舉官不究
衞生部相關規定出台已近三年,為何違規產品至今仍逍遙法外?專家分析,有標準無執行,或者執行起來不夠嚴格,再加上監管部門多頭管理等原因,導致很多違規事件陷入“民不舉官不究”的現狀。
業內人士介紹,衞生部公告只是明確乳礦物鹽為新資源食品,而缺乏實施細則,企業執行的情況比較散漫。
衞生部頒佈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規定,企業應當對食品原料、生產工藝等企業標準進行備案,備案有效期為三年。在有關規定和標準發生變化或有效期屆滿的,企業應主動對企業標準進行復審。復旦大學公共衞生學院教授厲曙光認為,考慮到新規頒佈已3年,可見企業標準審核和備案過程不夠嚴格,或流於形式。
其次,企業生產歸口質檢部門,而標準由衞生部頒佈,多頭監管不僅導致標準在執行中出現脱節。還有一些企業主認為“違禁添加”和“使用範圍不包括”是兩個概念。
再加上此條規定沒有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處罰標準,監管部門也沒有實質行動,企業或存僥倖心理,違規產品自然成為行業“潛規則”。
針對監管部門手握明文多年對違規現象卻沒有行動的現狀,業內人士呼籲,“民不舉官不究”的現狀必須扭轉。否則,兒童將一直要為監管的“缺鈣”而“補鈣”。
期待權威提示別讓家長無所適從
嬰幼兒到底要不要補鈣?怎麼補才科學可靠?眾多家長期待相關部門能有一個權威、安心的提示。
北京協和醫院兒科主任宋紅梅指出,兒童是低鈣和低維生素D的高危人羣,有必要適當補充。但如果奶的攝入量達標,就基本不缺鈣。
盛曉陽也表示,一個正常健康的嬰幼兒,如果每天奶量在600毫升以上,就無需特別補鈣。但早產兒、肥胖嬰兒或奶量不足的嬰兒,才有需要補充鈣劑。
丁宗一則指出:“對孩子來説,自然食物、均衡膳食是最好的和最安全的。家長不要盲目輕信保健食品的廣告,要讓孩子儘快回到家庭餐桌上,做到肉蛋奶、蔬菜水果均衡攝取,粗糧、細糧都吃就可以。”
乳礦物鹽究竟能否用於嬰幼兒補鈣?儘管我國目前規定它不適用於嬰幼兒食品,然而業內對此卻有着不同聲音:有專家表示,乳礦物鹽是食品級的鈣源,不失為嬰幼兒補鈣的一種選擇;另有專家則認為,如一定要補鈣,最好還是選用藥字號的藥品,而不要吃保健品和營養品,藥品的成分含量更準確、審批更嚴,質量也更有保障。
對此,專家建議,一方面要嚴格監管現有嬰幼兒保健品和營養食品,嚴格審批新的產品;另一方面相關監管部門應儘快開展研究,進行詳細的、一定時間的風險檢測和評估,從而得出更加科學的結論,對規定進行更嚴謹的解讀。
人們期待着相關部門能最終給消費者、企業一個“安心”、權威的説法,別讓醫務人員和家長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