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有多少被盜手機可以跨省追回
作者:马涤明
西安的令女士購物時手機被偷走,通過定位系統她確定自己的手機位於北京的一家手機維修服務部。警方在與服務部聯繫後,兩名警察乘火車至2400公里外的北京,將手機取回送還失主。(12月17日《華商報》)
直觀地看這件事,警方為公民追回失盜物品乃職責所在,天經地義。而失主的感動並不意外:一部價值幾千元的手機,警方居然跨省追回,太負責任了。警方稱,只要有破案條件,無關案值大小,公安機關肯定會義無反顧,替羣眾挽回經濟損失。而一些網友認為,這樣的破案力度只能是極小概率,這種幸運不可能光顧到更多的人頭上。
乍一看,有些網友夠難纏的:名人、外國人丟了手機、自行車,警方迅速破案,你們不淡定,説警方選擇性使用警力;現在普通市民丟了手機,警方跨省追回,你們又不淡定,説不可思議。這樣一來,警方豈不是左右都不是,怎麼做你們都不滿意?
筆者認為,警方千里跨省追回被盜手機一事,確有值得商榷之處。不管案值大小,警方都會義無反顧,這種原則沒有錯。然而,還存在另一個原則,那就是輕重緩急和綜合權衡公共資源的使用。設想一下,如果很多市民的手機都被小偷拿到了外地,失主都能定位出準確位置,警方有沒有能力逐一跨省跨市追回呢?我敢肯定,警方沒有足夠的警力去追,即便有,也未必能做到每案都會跨省。
現在市民丟了自行車基本都不去報案或很少報案了,而市民大多也能理解警方的苦衷:如果每人丟失的自行車都要立案尋找,不論警力還是辦案資源都不夠用。“無關案值大小”是一種原則,要案大案優先辦理也是一個原則;公共資源要均衡公平使用,還要權衡輕重緩急,有限資源更應合理使用。
再者説,這個案子完全無需警察親自跨省,採用簡單辦法便可妥善而低成本地解決。比如,西安警方可以請求北京警方協辦,將相關證據與手續網傳給北京警方;或是西安警方請求北京警方將失盜手機控制後,由失主自己取回或聯繫郵遞。丟手機不是丟孩子,不是十萬火急;追手機不同於追緝兇惡歹徒,無需這樣大動干戈。今後類似案子如果多起來怎麼辦?恐怕怎麼辦都不合適。
當然,不管怎麼説,警方的精神值得肯定,一些網友不能因為“不可思議”就説風涼話,打擊警方的積極性。在積極性這個問題上只能保護,頂多是友善的批評。(馬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