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女生校廁產子 六旬姑父被指嬰兒生父(圖)

15歲女孩校園廁所生子
12月3日,對於株洲縣堂市鄉某校初三學生小欣來説,是災難性的一天。
這一天下午4點20到5點之間,這個離自己16歲生日還僅有10天的初三學生,在學校內,離自己讀書的教室不到20米遠的校園公廁,產下一2.8公斤重的男嬰。驚慌失措的小欣獨自扯斷臍帶後,把渾身是血的男嬰抱到廁所旁一菜園的柴堆裏。離開廁所前,小欣擔心廁所裏留下的血嚇到前來上廁所的同學,忍着劇烈的疼痛,用冷水把廁所地板上的血跡沖掉,然後,脱下上衣,裹着血跡斑斑的下身,“跑”回了離廁所約一百米遠的宿舍。帶血的胞衣和另外一截臍帶,是在宿舍裏掉落的。
小欣的同班同學,好朋友彭卉第一時間在宿舍裏見到了生完孩子的小欣。“她走進宿舍,臉色發白。”彭卉説,小欣小聲祈求她,她身體不舒服,希望宿舍其他同學迴避一下,讓她換一下衣服。
當宿舍裏只剩下小欣和彭卉後,彭卉在幫小欣換衣服和褲子的時候,才發現,“她的褲子從上到下都是血,都滴到宿舍地板上了。”彭卉説,這時小欣才告訴她,她剛才在廁所裏生孩子了。不過,小欣祈求彭卉,“千萬不要告訴老師。”
“我很害怕,我覺得事情已經不是我們能夠處理得了。”彭卉説,她在宿舍的廁所幫助小欣清洗的時候,小欣連站都站不穩了,摔在洗臉盆裏。而胞衣和臍帶,也自動掉在地上,嚇得同樣是孩子的彭卉大汗淋漓。當彭卉拼勁所有力氣把小欣攙扶到自己的牀上後,驚魂未定的彭卉給班主任羅老師打了求助電話。
而就在彭卉給班主任打電話的同時,宿舍外面,已經炸開了鍋。一個老師家屬去菜園裏摘菜的時候,發現了赤身,渾身是血,哭的發顫的男嬰。
12月12日上午,小欣的班主任羅老師和學校許校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講述了發現孩子後,學校採取的措施。
“接到報告(指發現男嬰)時,我們正在開會。”許校長説,他們當即終止了會議,同時撥打110和120,由於當時的情況已經非常危險,學校同時組織車輛把嬰兒和小欣送往株洲縣第一人民醫院。
萬幸的是,由於送醫院及時,經過醫生搶救,母子的身體得到穩定。
60歲“姑父”被指孩子生父
株洲縣王拾萬鄉某村,45歲的唐軍得到女兒小欣出事的消息,剛從鄰居家裏殺完豬回來。“大概六點鐘,學校老師開着車來家裏接我的時候,我晚飯還只吃到一半。”唐軍説,隨後,他和妻子劉香被老師接到醫院,路上,來接他的老師擔心他接受不了,老師只説事情有些嚴重。
“我做夢都沒有想到,我女兒居然在學校裏生了個毛毛(指嬰兒,下同)。”12月7日上午,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第一次見到皮膚黝黑的唐軍時,他一邊説一邊不停地搖着腦袋。“從女兒出事到現在,我已經沒有睡過一天好覺,揪心啊。”
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瞭解到,小欣生下孩子的當天晚上,株洲縣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便介入了調查。“12月3日晚上10點鐘左右,派出所的兩名警察到株洲縣人民醫院給我女兒做了筆錄,直到第二天早上六點才結束。”唐軍説。
事後記者瞭解到,警方在給小欣做筆錄的時候,唐軍,小欣的二姑和三姑以及班主任羅老師都參與過,不過,四人都説,警察做筆錄的整個過程,四人中沒有一個人始終在場。
從女兒小欣口中,唐軍瞭解到了一個震驚的消息,“她説,毛毛是李慶的!”當小欣説出“李慶”這個的名字時,唐軍簡直無法相信,因為“李慶”,是他的親姐夫,已經整整60歲。
事情很快得到證實,李慶也被帶到了派出所。
“當天晚上,我大姐(指李慶的妻子)等人來到了醫院,跪在我面前,要求我原諒,並且説要我開口提出賠償事宜。”唐軍説,不過,協商並沒有達成結果。在唐軍所在村支書老李看來:“我個人覺得,這已經不是調解的問題了,應該是觸犯了刑法,要按照法律程序來解決。”
讓唐軍想不通的是,第二天,他就聽人説,李慶已經被放出來了。對此,唐軍表示疑惑,“派出所的解釋是,他們當天對我女兒和李慶做完筆錄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李慶有犯罪行為。”而事後小欣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做筆錄時的情況,“當天做筆錄的時候,由於生了孩子很害怕,更擔心姑父李慶來醫院傷害我和家人,所以,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我不敢説遭到李慶強姦”。
12月7日中午,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第一次在株洲縣第一人民醫院婦產科見到身材略顯瘦弱的小欣,小欣正倚在病牀邊和母親吃着剛買來的盒飯。如果不是在婦產科,記者很難相信,眼前這個稚氣未脱的秀氣女孩,居然剛當了媽媽。
一個15歲的初中女生,從懷孕到孩子最後在廁所裏出生,為何家裏人和學校老師一直沒有發現呢?這不得不提一下小欣特殊的家庭。
坎坷女孩遭遇“罕見”懷孕現象
小欣其實是個雲南傣族女孩,有一段坎坷的身世。
小欣的母親劉香患有弱智,小欣還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具體是那一年因為什麼原因去世的,劉香説,她不知道。唐軍説,之所以娶劉香做老婆,完全就是想成一個家,如今,他們有了一個8歲的小女兒。
小欣六歲那年,母親改嫁到湖南她現在的家,小欣也一起過來了。小欣説,在雲南老家,還有外婆和其他的親人,只不過,因為太遠,車費太貴,她很少回去。好在,繼父唐軍對她很好。
唐軍和妻子劉香的勤勞在村裏出了名,“他們夫妻只知道幹活,種了三十畝地,平時他還給人家殺豬。”
雖然如今户籍還在雲南,不過,近十年的湖南生活,已經把小欣同化成一個地地道道的“湘妹子”,她説着一口流利的當地語言。在村裏人眼中,小欣性格內向,老實乖巧,很少跟其他的人交流。
小欣的伯母和其鄰居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她只有15歲,懷孕的事情根本不懂,而其母親劉香,基本上是一個只知道幹活的弱智。繼父唐軍,更是經常在外面忙生計,早出晚歸。而小欣又幾乎在學校,哪裏會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呢?
可每天跟學生在一起的老師,也沒有發現小欣身體的變化嗎?
小欣的班主任羅老師是個26歲的未婚女孩。12月12日,羅老師和許校長接受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採訪時説。“按照時間推測,小欣懷孕是在今年3月,學校在7月份放暑假的時候,小欣懷孕才四個月,這時懷孕的體徵也不太明顯,之後就放暑假了。”
開學後,就到了9月,天氣也漸涼,學生穿的衣服增多。“她喜歡穿比較寬鬆的衣服。”羅老師説,不過,她並不是完全沒有發現一點異樣。“有一段時間,我發現小欣走路姿勢有些不正常。”羅老師曾詢問小欣的情況,不過,小欣告訴她,她來例假,肚子痛。所以,根本就沒有往懷孕這方面想,她還只是一個孩子啊。不過,羅老師還是給小欣的父親唐軍打過一次電話,要求帶小欣去醫院檢查一下身體,不過,粗心的繼父根本就沒有在意。
在班主任羅老師眼中,小欣雖然成績比較靠後,但是乖巧聽話,為人友善、樂於助人,“學生的書下課沒有及時整理,她都會主動幫忙。”不過,現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羅老師説“很痛心”。
“如果説我們老師對學生不關心,我不認同。”許校長説,學校裏要求每個班主任老師對學生的生活情況,學習情況以及身體狀況定期做了解。特別是處於生理期的女學生。
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在羅老師提供的一本學生手冊中,看到了羅老師對小欣四次的談話摘記。
最早的一次在這學期開學後不久的9月6日,摘記中寫道:“(小欣,下同)來例假,對她進行安撫。”9月21日:“身體不舒服,喊到教室外問其情況,要求她注意女生例假問題,提醒注意身體。”
10月12日:“上課分心,課間操身體不舒服,找到辦公室,對其進行詢問,因例假身體不舒服。”
最後一次,是小欣生下孩子的當天早上,也就是12月3日:“該生肚子不舒服,詢問肚子不舒服的原因,她説例假身體不適,借錢買女生用品。”
羅老師説,生孩子的當天早上在操場上的時候,小欣還跟她説,來例假了,向她借錢買衞生巾。
小欣每月的“例假現象”,更是讓年輕的羅老師不敢往懷孕方面想。小欣也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她確實在生下孩子之前每個月會來“例假”,只不過,每次肚子都疼痛,對於自己懷孕,她幾乎一無所知。
對於這種奇怪的現象,株洲縣第一人民醫院小欣的郭姓主治醫生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像小欣這樣,在懷孕期間每月來例假的情況非常少見,不過一些孕婦在懷孕期間,的確偶爾會有月經現象,這與孕婦個人的體質有關,停經並不能作為判斷懷孕的唯一標準。
湖南省人民醫院產科主任醫師姚穗也證實:“有少數人懷孕後,在預定下次月經來潮的日期仍出現陰道流血現象,這時一般的人往往誤認為是月經,以致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了。”醫學上稱之為“妊娠月經”。
這種罕見的現象,巧合的發生在一個懵懂的15歲初中生身上。直到孩子在廁所呱呱墜地,悲劇終於如同火山一樣突然爆發了。
女孩自述悲慘遭遇
男嬰被送往醫院到小欣出院,作為媽媽的小欣只去看望過一次,因為“很害怕,看到他就難過”。
讓人難以想象的是,和這個男嬰血脈相連的人,一個是15歲的初中生,一個是60歲的“姑父”。他們之間的事情又是如何發生的?小欣又遭遇了什麼呢?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在跟小欣多次接觸後,小欣終於袒露心扉,講述了那段讓她不堪回首的經歷。
在跟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接觸三天後,小欣怯怯地把四張寫得滿滿的紙交到記者手中。小欣説,這些是她在醫院裏寫下的,“絕無謊言和編造”。娟秀的字跡,小欣自述其悲慘遭遇。
小欣的家在株洲縣王拾萬鄉,不過,村裏的孩子大都在堂市鄉讀書。學校離小欣的家有12公里,平時,小欣都是搭公交車去上學。而“姑父”李慶的家則離堂市鄉不遠。
小欣説,“姑父”李慶跟她的頻繁接觸,是在初二的第一個學期,也就是去年下半年。“一開始接觸,他並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只是簡簡單單地用摩托車送我回家。”小欣説,因為李慶是她的姑父,她從來沒有想太多,甚至,她對這個年已六旬的姑父是感激的。
今年上半年,小欣讀初二下學期,開始的第一個月,小欣還是走讀。“我和他發生異性關係,就是在第一個月發生的。”
第一次發生性關係,小欣記憶深刻,是在今年的三月份,那時她還只有15歲三個月。
“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當天是星期天,我姑姑(李慶的妻子)要我去他家有事,我答應了,吃了中飯,我就去了,當時家裏有四個人,我、姑姑、姑父還有一個寶寶(指李慶的孫子)……我們一起在看電視,中途,寶寶生病了,姑姑帶着寶寶去縣城看病。姑姑和寶寶走後,家裏就剩下我和姑父兩個人了。”
“看了一會兒電視,我覺得沒味,提出要走。他説,不如我們看VCD吧,我説可以。沒有想到,姑父給我看的卻是未成年不能看的‘黃色片’。我不耐煩的説:‘你想帶壞我未成年人嗎?’他卻像沒事一樣説:‘這又沒事,別人又不會知道,你在看黃色片。’過了許久,我只想走了,他説:‘你順便到我房間裏拿手機來吧。’可當我走進房間,他居然把門反鎖了。他説:‘把褲子脱下來,不然這個刀子會毀了你的。’我沒有想到,他會用刀來威脅我,恐嚇我,我當時,沒有還擊的能力,因為我僅僅只有15歲,他比我大了許多。僅僅兩三分鐘的時間,我被他強暴了。”
“強暴後,他説:‘今天的事情,不準任何人知道,因為受傷害的人永遠是你而不是我。如果你不説出去,我就不會毀你的人生。’我説:‘你已經毀了我了,跟毀我一生有區別嗎?’我那時,恨不得想殺了他。”
“他騎摩托車送我回到學校附近,又警告我:‘今天的事情,必須忘記,不然對誰都不好。’”
“第二天下午放學,我走出校門,我沒有想到他蹲在學校附近吸煙,等待我的到來。我走過去,他拉着我的手,我沒有反抗的餘地。他説:‘上車。’我不願意,可他從口袋裏露出了一個尖鋒的刀。當時我旁邊沒有任何人,我又不敢大叫。我只有順從地上了他的摩托車。我不知道他又會用什麼手段來威脅我這個未成年人。”
“(車開了一段時間)我發現方向不對,這不是我回家的路。他説:‘到山頂上看看。’到了山頂,我只想走,他説:‘這麼遠的路,你是不會知道回家的路的,還是乖乖聽我的話。’他首先從摩托車車箱裏拿了一個袋子,把袋子放在地上。他説:‘再來玩一次,上次那樣。’我求他……他又把我強暴了……因為我怕,不敢求助,強暴之後,我又感覺自己是多麼的骯髒。之後,他把我送到離家附近,下車後,我怕的都在冒汗。”
“雖然這一天過去了,但是我害怕又有下一次,可我害怕的事情接二連三的發生在我身上。一週又一週,他都強暴我,五次,十次……我真的感覺自己是多麼的骯髒。”
小欣説,為了逃避李慶接二連三的“強暴”。她後來選擇讀寄宿。不過,這並沒有完全逃脱。
讀寄宿後,小欣週五下午回家,星期天下午搭乘公交車返校。
“那時他在我們學校前面守油庫,星期天有時不讓我去學校自習,在那裏過夜,都有兩三次。”小欣説,更多的時候,星期五放學,姑父李慶會在學校門口等她。
“今年暑假的時候,他還來我家裏強暴我,有兩三次。”小欣説,“有一次,我爸爸在只有一牆之隔的房間睡覺,他還對我強姦了。”
“直到我上初三,我和他説了要斷絕這樣的事情,可他還是在星期五在我上學的必經之路上堵着我。有一次,我不幸被他攔到,他説:‘為什麼不繼續和我玩?’我説我害怕。他説:‘我不管你怕不怕,這都不關我的事情,我只要你和我玩就行了。’我説:‘我求你了,放過我吧!’可他不當一回事。他又從摩托車裏拿出了一把刀,和一個藥水來恐嚇我。我又怕了起來,他就把刀子放在我脖子上。我動也動不了,藥水也差點倒在我身上。可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他把刀和藥水放在車上,我趁他在接電話的時候,把車上的刀拿走了。我終於逃過了這場災難!”
“後來,他又來過我家裏三次。有一次,我家裏人都在家,他來了,我怕得不得不讓我媽媽送我去搭車,因為有媽媽在場,他才不敢對我做什麼事情。這一次,我又躲過一劫。”
“為了保留證據,我現在還有當初他威脅我的刀。”
……
在長達四頁的泣訴中,小欣也提到:“他知道我愛玩手機,拿手機來誘惑我,有時還給我一點錢買零食。”不過小欣説,“他給過我十多次錢,每次基本上是10元,最多的是20元。加一起不超過300元,而手機,我從來就沒有用過。”如今,15歲的小欣為自己的這點“貪慾”追悔不已。
“我的一生就被我的親人毀了,我現在後悔,我當初為什麼那麼弱弱,不報案。我希望他能夠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更希望他不要傷害我的親人以及我。他的性格,我是瞭解的,只要他想得到的東西,必須得到,不然他會毀滅。”
小欣跟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説,從今年三月開始,“他跟我發生關係有29次。除了在他家裏的第一次,以及在我家裏和油庫裏的五六次,其他的都是被他用摩托車拖到山上。”
男方兒子稱“兩人是自願行為”
不過,以上都是小欣對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單方面的陳述。為了求證小欣給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材料和講述的真實性。12月14日下午,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經過打聽找到了李慶兒子李朝的電話。當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提出想跟李慶見面核實相關的細節時。李朝説,這件事情“見面沒有必要”,“低調處理的比較好。”
不過,在電話裏,李朝就幾個關鍵的問題回應了今日女報/鳳網記者,並提出了完全不一樣的看法。
李朝説:“我父親跟她(指小欣)的這種關係,是雙方自願的。因為她需要錢,需要手機,需要這個需要那個,而我父親都滿足了她。”
而對於小欣所説的其父親李慶用刀威脅對其“強姦”時,李朝語氣有些激動:“那我可不可以這樣説,是她用刀威脅我父親的。這種片面之言,你相信嗎?”
雖然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再三要求見面溝通,李朝説,需要考慮,考慮好了再給記者電話。
12月15日下午5點48分,一位自稱姓吳的男士和李朝一起給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打來電話,電話裏,吳姓男子説,他是李慶的朋友,受李慶的委託,他願意出面跟記者溝通,並且約定第二天上午在長沙見面,可12月16日,記者等了一天,都沒有接到吳姓男子和李朝的電話。
■當地相關部門聲音
現在還缺乏證據立案,仍在調查
此事發生後,引起了當地教育、公安、婦聯等部門的高度重視。
12月11日,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聯繫到負責處理此事的株洲縣堂市鄉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劉雙斌。
當天晚上,劉雙斌和株洲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唐紅宇以及株洲縣婦聯主席文愛娛一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劉雙斌説,此事發生後,當地政府已經多次開展協調會議,當地教育局等部門在協調會上表示,“為了保證當事人的人生安全,學校應無條件的對大人和孩子提供救助,現在住院所有的費用都是由學校墊付。”
而就在12月11日下午,劉雙斌和株洲縣教育局、鄉婦聯、鄉政府司法辦、學校、河西派出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一起,在學校協商此事的處理辦法。劉雙斌説:“李慶表示,對孩子的事情負責。”
至於為何當地警方沒有立案。劉雙斌説:“目前從河西派出所反饋的信息,事件並不構成刑事犯罪。”
株洲縣婦聯主席文愛娛對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説,12月7日知道這個事情後,縣婦聯就已經介入了此事,作為婦聯組織,保護未成年女性的合法權益是我們的職責。
12月14日下午,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第二次來到株洲縣河西派出所瞭解事情的最新進展。該派出所肖所長對記者表示,由於案情涉及到未成年人,警方不方便接受採訪。
肖所長説,這個事情現在相當複雜,還在調查。不過,記者瞭解到,12月13日,應小欣和繼父唐軍的要求,河西派出所已經對小欣重新做了筆錄。小欣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這一次,我跟警察説了真話,李慶幾乎每次都用刀威脅或者語言恐嚇我,逼我和他發生關係。”
12月14日中午,小欣把她稱李慶威脅她的刀交到了警方手中。
12月17日晚上,截止發稿前,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與株洲縣河西派出所肖所長再次取得了聯繫。肖所長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由於這件事情相當複雜,派出所已經把材料全部移送給了株洲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事情將由他們處理”。同時,肖所長也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由於事情還在調查中,目前仍未對當事人李慶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律師解讀
湖南精彩律師事務所律師胡云峯
強姦罪的構成為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所以如果事前通過種種方式“引誘”,女性自願發生性關係,則不構成強姦罪,反之如果此時女性不願意,男方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而和未滿14週歲的女性發生性關係,不管女方是否自願,均系強姦行為。
本案中,如果小欣所説事實成立,則明顯就是一宗相當惡性的強姦案。反之,小欣雖然未成年,根據文中所述,李慶和小欣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時,小欣已滿14週歲,如小欣系自願或經過其姑父李慶播放黃色錄像後自願發生性關係,均不構成強姦。反之,如其姑父在小欣不願意的情況下,用刀具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
小欣作為受害人,如認為公安機關記錄的筆錄有誤,或對自己雖已簽字但事後認為有誤的筆錄,有權提出修改、補充或重新做筆錄。如公安機關僅憑該筆錄而終止偵查,作為受害人的小欣,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繼續偵查。
且不論小欣的姑父李慶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但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個人製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絡信息等。”李慶向未成年的小欣傳播淫穢錄像,其行為仍是違法行為,應予以治安處罰。
湖南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公益行動律師團律師楊智
我個人認為,男方第一次帶女孩看錄像就具有某種強姦罪的性質,因為強姦罪的性質就是違背婦女的意志。文中女孩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時雖然年滿14週歲,但未成年,心智生理還沒成熟,還不能具有判斷能力,這種用黃色錄像誘惑未成年少女的行為讓女孩不知反抗,不懂反抗,我個人認為是強姦罪的另類表現。且該案導致未成年學生懷孕生子,在社會上影響更是惡劣。
再者,強姦罪的特徵就是違背婦女的意志,表現為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如利用醉酒、利用婦女熟睡、利用婦女生病、利用婦女孤立無援等等。凡是違背婦女意志的就是強姦罪,並不是一定用暴力!
不過,這案件的關鍵是證據,如果光有女孩的單方陳述,沒有其他的關聯證據,公安是很難定案的,所以公安説沒有證據立案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如果公安機關立案後以證據不足為由放任該案件,女孩的家人可以對公安的處理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