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設立1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作者:袁雪莲
新華網昆明12月19日電(記者 袁雪蓮)中國保税區出口加工區協會會長、海關總署原副署長甄樸18日在昆明介紹,截至11月,我國已批准在27個省區市設立1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今年外貿進出口困難的情況下,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逆勢而上,全年進出口總額有望達到5600億美元。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賦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區域。甄樸説,我國自1990年批准設立第一個保税區以來,目前已批准設立了1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包括12個保税區,47個出口加工區,5個保税物流園區,14個保税港區,30個綜合保税區,2個跨境工業園區。其中東部沿海地區78個,內陸及沿邊地區32個。
經過多年探索,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已形成較大的外貿進出口規模、較強的加工製造能力和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逐步成為我國擴大開放的重要窗口,吸引境內外投資的重要載體,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的先行先試先導區。
“當前出口非常困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卻逆勢而上,成為各地保增長、穩出口的重要支柱。”甄樸説,今年1至10月,全國投入運營的98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現進出口4839億美元,同比增長27%,創歷史新高。全年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出口有望達到5600億美元,佔全國進出口外貿總額的16%。
甄樸還透露,近年來中西部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迅速崛起,形成比肩沿海地區的規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