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一工廠貼乙肝病毒攜帶者照片 讓其自帶餐具
作者:何东霞 叶小钟
近日,廣東省衞生廳副廳長廖新波發微博稱,東莞長安鎮烏沙日出塑膠廠門衞室辦公桌上,張貼着三排共14張照片,都是廠內攜帶乙肝病毒工人的相片。此前該廠保安稱這是為了記住他們的相貌,以督促這些工人自帶餐具。“這是很荒唐的事,是歧視與愚昧的產物!”廖新波在微博上“吐槽”道。
12月17日,記者來到該塑膠廠,剛走到保安室門口,值班保安立刻警惕地拿筆記本遮住了桌子。當記者表示希望聯繫採訪廠子負責人時,該保安稱將幫忙轉告領導。然而他拿起電話打了三分鐘後,態度卻突然變了。他告訴記者:“負責人出差了,無法聯繫。”而記者撥打網上公佈的廠方電話,均顯示為空號或者已經關機。
而保安此前曾表示,這些照片上的員工就是廠裏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保安平時將照片貼在辦公桌上,就是為了記住他們的相貌,就餐時間保安們會去工廠食堂檢查,一旦發現這些攜帶者用公共餐具,就會上前勸阻。該廠負責招聘的黃小姐此前也曾告訴東莞本地一媒體記者,稱此舉“是為廠裏更多人的身體健康着想”。
17日下午5點到6點半,工人陸續下班,塑膠廠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人告訴記者,平時在食堂吃飯她只用自己的飯盒,誰都怕感染上什麼病。當被問及是否同意廠方把乙肝攜帶者的照片公開時,好幾個員工都以“不敢評論”為由離開。
為此,記者聯繫了東莞市衞生監督所,其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有規定: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不得要求開展乙肝項目檢測,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衞生部也有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就業體檢中,無論受檢者是否自願,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
關於廠方是否違規要求員工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當地衞生監督、勞動部門近日兩次上門對此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該工廠未指定醫療機構體檢,但要求員工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並將體檢結果交工廠人事部門。該工廠提供的14人名單中,執法人員收集到其中8名員工的乙肝項目檢測報告單,但其中僅有5名員工當時簽署了乙肝項目檢測知情同意書,顯示體檢的醫療機構為長安烏沙醫院。“執法人員將繼續跟進此案,如屬醫療機構違規,將及時進行處理。”執法人員今天告訴記者。
記者瞭解到,大多數網友都譴責廠方貼照片的行為,認為侵犯了這部分員工的隱私,但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廠方是為了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健康,出發點還是好的。廣州市衞生部門專家何醫生説,乙肝病毒不會通過消化道和一般性接觸傳染,不必對攜帶乙肝病毒的人“敬而遠之”。
記者今天獲悉,該塑膠廠已將廠內攜帶乙肝病毒工人的照片撤下。(記者何東霞葉小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