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車不讓人功夫更在“罰”外
作者:张枫逸
明年起,廣東省中山市將對斑馬線上“車不讓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出罰單。中山警方按照有關交通法規,推出處罰標準。在三種情形下機動車須禮讓行人,對於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將處罰款200元,記3分。(《中山日報》12月18日)
行人相對於機動車屬於弱勢交通參與者,在斑馬線等交匯場合理應“車讓人”。對此,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不僅有停車讓行的具體規定,還明確了相應的罰款和扣分標準。不過,由於執行不到位,到了現實中往往就倒了個過兒。許多車輛遇到斑馬線照樣橫衝直撞,行人只能提心吊膽地穿梭於車水馬龍,從而帶來嚴重的交通隱患。交管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到10月,全國因機動車未禮讓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
在這一背景下,中山擬對“車不讓人”較真開罰單,被社會輿論視為“撥亂反正”。在接受採訪時,許多市民紛紛表示,新規定維護了行人的“斑馬線權利”,有利於增加安全感。不過,筆者倒要不合時宜地潑盆冷水,重典治亂固然可喜,能否從根本上重塑禮讓秩序,卻不容樂觀。
這並非杞人憂天。去年10月31日,在《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出爐後,深圳開始對不讓行司機施以罰款500元、記2分的處罰措施。儘管到目前為止已開出一萬多張罰單,但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行為依然比比皆是。其實,這一結果並不意外。一方面,在轟轟烈烈的整治行動過後,交管部門很難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同時,斑馬線路口星羅棋佈,縱使交警、協管和電子眼齊上陣,做到違法必究也不現實。於是,一些司機難免產生僥倖心理,“寧搶一秒,不停一分”,與交管部門玩起貓捉老鼠的遊戲,罰款的邊際效應遞減也就凸顯出來。
法國作家拉封丹寫過一則寓言,北風和南風比威力,看誰能把行人身上的大衣脱掉。北風首先來一個冷風凜冽寒冷刺骨,結果行人把大衣裹得緊緊的。南風則徐徐吹動,頓時風和日麗,行人因為覺得春意上身,始而解開紐扣,繼而脱掉大衣,南風獲得了勝利。“南風”法則也叫做“温暖”法則,它告訴我們,温暖勝於嚴寒。同理,要想告別“車不讓人”,除了強化對不讓行的嚴懲,更要突出對讓行的激勵。
早在5年之前,杭州就對公交車、出租車以及公務車等提出了相關規範,帶頭響應在斑馬線上禮讓行人。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在一些路口專門安排了義工,讓行人手拿一個豎大拇指的牌子過街,對禮讓的司機表達敬意。這小小的舉動帶來的卻是大大的温暖。許多司機見到“大拇指”,都會報以會心微笑,慢慢停下車來,目送行人平安過街。杭州交管部門統計的數據更令人振奮,截至2011年9月,杭州市區主要道路上斑馬線前禮讓率已達93.91%,公交車“禮讓斑馬線”率達99%,出租車讓行率比之前提高15%。
隨着我們步入汽車社會,汽車文明成為熱門詞。事實上,真正的汽車文明不是重罰出來的遵守規章,而是發自內心的彼此尊重。“人的心中都有個孩子,特別容易和純真接近”。告別“車不讓人”,就要正面引導,循循善誘,喚醒每個交通參與者心中的謙讓和寬容,給對方讓出一條安全的通道。(張楓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