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慣犯以永久居留為餌騙中國籍女子8萬元
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自由汽車經銷商陳德明為償還大額債務,以幫助申請永久居留為藉口從一名中國籍婦女範麗珠身上騙取近8萬元,12月19日被新加坡法庭判五年改造性監禁。
控狀指被告陳德明在今年4月至6月間欺騙範麗珠,稱他能為範麗珠及其丈夫、兒子向移民與關卡局申請永久居留權,以此向她收取多種費用,涉及金額78750元。陳德明還承認偽造移民與關卡局信件,觸犯偽造文件罪。
陳德明案底累累,曾犯下失信、欺騙和偽造文件罪行,2006年曾被監禁54個月,約兩年前出獄。
他在12月3日認罪後,法官要求控方提呈改造性監禁報告,案件展到12月19日下判。呈堂報告證實被告適合改造性監禁。
馬修約瑟夫法官下判前説,被告的情況顯示他難以抵抗能輕鬆賺錢的誘惑。考慮到被告的案底,以及曾坐牢多年,改造性監禁能讓他習得一技之長,幫助他將來融入社會。
被告共面對六項控狀,三項欺騙罪和三項偽造文件罪。控方以其中兩項欺騙和一項偽造文件罪提控他,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主控官林師偉副檢察司揭露案情,被告是在今年2月在聯邦道第115B座組屋的食閣結識範麗珠。範麗珠的女兒在那裏經營熟食檔,目前是永久居民。
得知範麗珠多次為自己、丈夫和兒子申請永久居留權都不成功,被告動起歪腦筋,告訴她只要支付行政費,就能幫他們申請。
被告在4月13日收取6000元行政費,但他收了錢後並沒向移民與關卡局提交申請,而是把錢用來償還大額債務。
到了5月,被告又告訴範麗珠,申請需一名擔保人,而擔保人的銀行户頭須至少有10萬元,或開出同樣金額的銀行本票,以證明範麗珠的經濟能力夠資格成為永久居民。
範麗珠一時籌不出這麼多錢,被告於是提議她準備7萬元當保證金,他則負責剩下的差額,當她的擔保人。
範麗珠同意這個安排,在同月23日,將7萬元存入被告的銀行户頭。被告用52000元償還債務,其餘則在賭場輸光。
為不讓範麗珠起疑,他偽造移民與關卡局的信件寄給她,讓她相信有關當局正重新評估她的申請。
狄倫律師辯護時説,是範麗珠主動要求幫忙,而不是被告預先策劃好的騙局。
律師説,被告是為了購買昂貴中藥材,治療未婚妻10歲兒子的一型糖尿病才向大耳窿借錢。他原本計劃今年底結婚,並將未婚妻兒子當做親生兒子看待。
律師希望法官考慮被告的苦衷,給予輕判,並表示被告對自己的舉止感到非常愧疚與後悔。他也指出,被告曾多次要還錢給受害者,但都被拒絕。(人名為譯音 蘇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