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亨病故“小三”攜女現身 真假千金爭遺產
中新網12月20日電 有5名女兒的台灣林姓建築商病故後,冒出劉姓“小三”帶2名女兒認親,要求繼承2億元(新台幣,下同)遺產,因林的哥哥作證“弟弟外遇生女”,法院判決劉某勝訴。林的女兒們上訴,高級法院日前依親子鑑定結果,判決劉某的長女不是林的女兒,僅次女有繼承權。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林姓建商在台灣、美國擁有大批房地產。2009年去世前,立遺囑聲明他在台灣的房地產和現金由妻子和3名女兒繼承。
劉姓女子提告指出,1976年她進入建築業工作認識林,於1983年、1986年陸續生下長女和次女,生下長女後經林母安排住進林兄家坐月子。林經常與她和兩名女兒相聚或出遊,每月透過黃姓友人轉交生活費、教育費,等同林認領2名女兒。
劉女提出林與兩名女兒出遊的生活照為證,及聲稱是林於2009年3月寫的“為確保兩名女兒合法合情應得財產繼承權利,將名下之土地及房屋每人約1億元範圍不動產由兩人繼承”。
林妻及三名女兒反駁,從未聽聞林生前外遇生女,林過世時在律師事務所立下的遺囑也未提及劉女和其兩名女兒,拒絕提供檢體供比對DNA鑑定親子關係。
高等法院委託台北榮總醫院對林的女兒、劉女、劉的長女進行親子鑑定,比對出林的女兒與劉女長女的Y染色體不符,並非同父異母的姐妹,判決劉的長女與林無親子關係。劉女次女有繼承權,可與林妻及3名女兒共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