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務部門批准四地同步行刑 槍決6名死囚(圖)
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21日是台灣6名死囚的末日,強盜殺害女同事的高中老師曾思儒、燒死外甥的洪明聰、殺害分屍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和廣德強、殺友人的黃賢正、砍死女友父親的戴德穎,全台灣四刑場傍晚槍聲響起,6人伏法。
這是法務部門負責人曾勇夫上任後,第3波執行死刑,前年和去年分別槍決4人、5人;到昨天為止,還有55名死囚待執行。據瞭解,曾勇夫是在前天晚上批准執行令,心情很沉重,但依法不能不執行。
其中3名死囚曾思儒、戴德穎及陳金火同意捐贈器官,經檢查身體狀況,曾思儒患有B肝,不合捐贈條件;戴德穎因醫院婉拒移植而無法如願,只有陳金火的器官完成捐贈。這也是繼去年3名死囚捐贈器官後,再度有死囚捐贈器官。
法務部門死刑執行審核小組前晚開會討論後,提出11人的“優先建議”名單,曾勇夫從中挑選罪大惡極的曾思儒等6人。
曾思儒原本是高中教師,因積欠卡債,到女同事宿舍行竊被撞見,殘忍殺害對方。黃賢正槍殺有債務糾紛的友人及女友的朋友,聆判時還冷笑説不後悔,揚言再殺3人。
陳金火和廣德強因理賠問題殺害女保險員,搜刮財物並強姦,還割下屍肉。洪明聰對妻子家暴,遷怒妻子孃家,縱火造成妻弟3名子女、妻舅葬身火窟。戴德穎不滿女友要分手,砍殺女友母親;女友父親查看,也被追殺26刀致死。
台北、台中、台南和高雄監獄刑場,昨同步執行槍決。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執行曾思儒、洪明聰的死刑後,感觸良深,他寫下心情筆記:“忍受挫折、戰勝自己才是智者,曾思儒、洪明聰卻選擇錯誤的那一步。”
錢漢良指出,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人高達85%,可見民眾對廢死帶着深深的憂愁,但他説:“法律的目的在分擔人民的憂愁,如果法律不能分擔人民的憂愁,法律就失去功能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