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草案:多措並舉切實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作者:赵超
新華網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趙超)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24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旅遊法草案修改情況彙報時,建議增加規定以進一步充實旅遊者權益保護的內容,切實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增加、完善的相關規定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增加規定旅遊者具有對旅遊產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旅行社應向旅遊者詳細説明旅遊合同中的行程安排等重要事項;二是規定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在旅遊活動中依法享受便利和優惠;三是增加規定旅行社為招徠、組織旅遊者發佈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四是增加旅遊客運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同時建議加強旅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增加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和工商、質監、交通等執法部門對相關旅遊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可以進入被檢查對象的經營場所,查閲、複製有關資料;為制止違法行為和保全證據,可以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