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被詐騙案主嫌遭訴 曾混入立法部門作案

台灣藝人宋新妮今7月28日出面指控,指有1名林姓女詐欺通緝犯(41歲),謊稱是她多年好友的名義詐騙演藝圈。(資料圖 來源:台灣今日新聞網)
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台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被控涉嫌以假身份向宋新妮等台灣藝人詐騙的詐欺慣犯林秀慧,日前被逮後,台北地檢署今天(24日)偵查終結,檢方以多項詐欺罪嫌,將林秀慧提起公訴。林秀慧的詐騙手法是,謊稱自己是業務經理,可以對摺拿到手機和名車,結果受害人付錢之後,什麼東西也沒看到,許多知名藝人都是受害者。
曾被宋新妮指控涉嫌詐騙演藝圈多名藝人、經紀人的詐欺通緝犯,化名為“林茹”的林秀慧,因為涉及另一起詐欺案,日前而被檢方收押。檢警進一步調查後,檢方襄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説,林秀慧涉犯多項詐欺罪嫌,檢方已經依法提起公訴。
據瞭解,41歲的林秀慧至少有詐欺、竊盜等18項前科。而且早在她19歲時,就因為搬走公司的電視被告上法院,之後經常進出監獄。林秀慧甚至化身為廣告商,混入台灣“立法院”詐騙,今年2月間又涉嫌詐騙宋新妮,再刻意接近宋新妮混入演藝圈,詐騙更多藝人以及經紀 人等,讓宋新妮等被害人向檢方提告。檢方除了查出林秀慧對宋新妮等人詐騙外,林秀慧前後還另涉兩起詐欺案,初步估計,不法所得高達1600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