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稱朝鮮射星着眼政治目的 他國無需過度反應
觀察背景:4月13日,朝鮮從平安北道鐵山郡的西海衞星發射場發射了首顆應用衞星“光明星3號”,但衞星沒有進入預定軌道。聯合國安理會16日通過主席聲明,強烈譴責朝鮮發射衞星,認為這一舉動嚴重違反了安理會第1718號和第1874號決議。朝中社12月12日報道説,“銀河3號”運載火箭於當地時間12日9時49分46秒從平安北道鐵山郡的西海衞星發射場發射升空,於9時59分13秒將第二顆“光明星3號”衞星準確送入軌道。報道説,作為科技衞星的“光明星3號”搭載了地球觀測所需的觀測器材和通信器材。朝鮮再次發射衞星,受到國際社會強烈關注。分析人士擔憂,朝鮮的發射舉動有可能使半島緊張局勢再次升温。
兩次核武器試驗為朝鮮維護國家安全,獲得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戰略威懾手段。但朝鮮覺得還不足以獲得足夠的壓力在與其對手進行談判時獲得心理優勢的地位。金正日在世時便決定發展太空技術,在追求和平利用太空的過程中,獲得更大的談判籌碼。
1998年8月31日,朝鮮聲稱利用三級火箭將首枚衞星射入太空。然而國際社會大多認為朝鮮是在進行所謂“大浦洞-1”型彈道導彈試驗。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1999年朝鮮發表了關於允諾暫停試射任何遠程彈道導彈的聲明。在沉寂了一段時間之後,朝鮮于2006年7月5日試射了一系列短程和中程彈道導彈,西方認為其中包括“大浦洞-2”型彈道導彈。2006年7月16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第1695號決議,申明這些發射危害該地區及域外的和平、穩定與安全,特別是鑑於朝鮮宣稱它已經研發了核武器,根據其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特殊職責採取行動,要求朝鮮“暫停所有與彈道導彈計劃有關的活動,並就此重新作出其原先關於暫停發射導彈的承諾”。2006年和2009年朝鮮又先後兩次進行核試驗,聯合國亦先後通過了第1718號決議和第1874號決議,明確要求朝鮮“不再進行任何核試驗或發射彈道導彈”。
金正日去世後,新任朝鮮領導人堅持“遺訓”,在2012年發射具有彈道導彈技術內涵的衞星。朝鮮再次發射衞星的舉動,牽動了半島內外局勢,使得半島緊張局勢再次升温,因而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強烈關注。儘管朝鮮作為獨立主權的國家,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追求和平利用太空的目的。但是,由於它過去曾因彈道導彈發射和核試驗導致了東北亞地區安全形勢的緊張,聯合國先後通過了上述三項決議要求朝鮮停止具有彈道導彈技術的試驗。顯然,朝鮮的發射行為違反了安理會的決議,因而,中方對朝方在國際社會普遍表明關切的情況下實施衞星發射“表示遺憾”。並表示中方一貫主張通過對話協商找到實現半島和平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根本辦法,希望有關各方冷靜對待,共同維護半島和平穩定大局。
因為發射衞星的技術與發射彈道導彈的技術是完全相通的。朝鮮能夠發射衞星,意味着它只要願意,也可以將導彈彈頭裝在火箭上發射。而這次發射衞星的火箭技術表明,朝鮮已經具有了中遠程彈道導彈發射的能力,也就是説美國海外軍事基地,甚至部分本土有可能被納入朝鮮戰略武器威懾的範圍之內。因此美國感到了某種程度的威脅。日本則是利用朝鮮發射衞星的機會,強化國內的修憲和加強軍事力量的訴求。韓國則因其“羅老號導彈”技術不成熟而一直未能進行發射試驗,在朝鮮行為的刺激下,韓國將加快發展彈道導彈技術的步伐,其結果將進一步刺激半島南北雙方的軍備競賽。
朝鮮發射衞星有着強烈的政治目的。第一,2012年是朝鮮宣佈的開啓“強盛大國”之門的第一年,朝鮮需要取得一件巨大的成就來作為走向“強盛大國”之路的標誌;第二,朝鮮年輕的領導人需要完成金正日的“遺訓”,這是需要繼承的一項政治遺產;第三,衞星發射的成功將有力地證明當代領導人治理國家的能力。此外,朝鮮也增加了今後與美國和韓國進行博弈的籌碼。所以,朝鮮發射衞星的政治意義,要遠大於安全上威懾對手的軍事內涵。
既然朝鮮發射衞星的舉動是着眼於政治目的,有關國家就不應在安全上過度反應。希望朝鮮在獲得了一定政治籌碼的情況下,更加理智地處理南北關係,為開展與美國的對話創造條件,併為重啓六方會談作出積極的努力。如能這樣,則東北亞局勢有望得到逐步緩和。(作者為外交學院外交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