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捲入兒慈會洗錢醜聞 回應:成本全由成龍支付
12月10日,網絡舉報人周筱贇通過微博舉報,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兒慈會)2011年的賬目上,一項“支付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為48.4億元,遠遠高於當年接受捐贈收到的現金8000多萬元。
12月10日晚,兒慈會發文澄清,財務人員的重大失誤將賬目中一項本應為4.75億元的金額,寫成了47.5億元。昨日,周筱贇再次在新浪微博報料稱成龍基金會深度捲入,同天,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在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回應質疑。
報料人周筱贇受訪
成龍有責任出來回應質疑
昨日,周筱贇再次在新浪微博發表長微博,對兒慈會對外公佈的資料進行了分析,指出包括鉅款來源、審計方資格、監管體制等疑點很多,而最值得關注的是,周筱贇指出鉅款中1800萬元轉給了“成龍慈善基金會”,兒慈會在2011年度工作報告上宣稱“回家的希望救助項目”直接用於受助人(救助被拐賣的兒童)1903萬元,但其實是把1800萬打給了成龍基金會,直接用於受助人的捐款只有99萬。而成龍基金會收到這1800萬,根本沒有去救助被拐賣兒童,而是改變用途,用於“貧困大病兒童項目救助”。
周筱贇説,“把善款這樣轉來轉去,到底是為了什麼目的呢?經過財務專業人士指點,我終於有點明白了———這筆1800萬元的捐款沒有直接用於受助人,所以本來是不能計入當年的公益總支出的,但是,如果計入當年的公益總支出,就可以根據這1800萬元的公益支出按10%的比例從總的捐贈收入中列支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通常簡稱“管理費”)。同時,如果這樣,成龍基金也可以按10%從總的捐贈收入中提取管理費,如果成龍基金會再把善款以上述形式轉給另一個基金會而非直接用於受助人,下一個基金會又可以按10%提取管理費。以此類推,一直提取下去。如此層層剝皮,豈不是善款可以全部變成管理費了?”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繫上週筱贇,他表示:“成龍基金會不是公募基金會,沒有資格向公眾募集資金,所以他們和兒慈會合作,成龍作為基金會發起人肯定有責任,成龍是創始人,他有責任出來回應質疑,我提出的質疑都出示了相關財務報表,都是有證據的。”周筱贇還發表對明星做慈善的看法,他説:“明星做慈善要公開透明,慈善應該在陽光下進行,這些明星應該有被質疑的充分思想準備。”
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回應:
至今沒有將善款用於行政開支
昨日,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在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回應質疑。説明為何有1800萬從兒慈會撥款至成龍慈善基金會:“由於本會管理成本完全由成龍會長一人支付,相當於零成本為其他捐款人提供服務,因此,相關捐款機構特別書面指定兒慈會將款項撥給本會的‘貧困兒童大病救治’項目。本會也向相關捐款機構承諾過:善款絕不轉給其他慈善基金會,也不向兒慈會支付管理費,‘救活一個是一個,不以受益者人頭眾多為操作目的’。”
聲明中還説,北京成龍慈善基金會從2010年就開始篩選了若干“無須人員成本、熱心慈善活動的合作伙伴”。“截至目前,經過若干捐款機構來查、本會自查、專業審計師徹查和首都慈善聯合會調查後頒發‘彩虹心’獎,證明各合作伙伴均能夠將90%至100% 的善款用於支付醫療費用,沒有一例將善款用於行政開支。 ”截至昨晚記者發稿時成龍本人以及兒慈會方面未對此事進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