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1年中國徵地拆遷補償等支出3.5萬億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郭金超 餘湛奕)中國國務院25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一份報告稱,2008年至2011年,中國用於徵地拆遷補償、農民補助等支出3.5萬億元人民幣,2500多萬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三年中,資源税税收總額為1653.5億元,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557.3億元。這份報告題為《國務院關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受國務院委託,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就有關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説明。徐紹史對本屆政府在此方面工作的進展和成效作了介紹。他説,目前耕地大量減少的勢頭得到了遏制,2011年底全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15.6億畝以上,為中國糧食產量的九連增奠定堅實基礎。在談及對資源所有者、使用者和羣眾權益維護時,徐紹史説,徵地制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2008年至2011年,用於徵地拆遷補償、農民補助等支出3.5萬億元,2500多萬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另外,土地礦產資源收益也明顯增長。徐紹史説,土地出讓收入從2008年的9942億元上升到2011年的3.3萬億元。2008至2011年,資源税税收總額1653.5億元,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557.3億元,較前四年分別增長1.3倍和1.5倍。“發展是硬道理,資源是硬約束,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利用和管理面臨一系列突出問題,困難和壓力有增無減。”徐紹史也指出,當前資源利用粗放浪費現象依然突出、資源保障和環境災害防治面臨挑戰等現實問題。其中提及土地供需矛盾與耕地總量保護時,他説,當前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城鎮和農村建設雙向擠佔耕地,違規違法佔用耕地的壓力依然很大,耕地保護補償機制也有待儘快建立。另外,徐紹史表示,目前資源社會矛盾突出,利益協調難度很大。“土地徵用與開發、礦產勘查與開發涉及國家、地方、企業、民眾等多方利益。”徐紹史説,因徵地拆遷引發的信訪問題較為突出,羣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不規範引發大量矛盾糾紛。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改革滯後,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的權益未得到充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