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交規”將實施 民間解讀7傳言都坑爹
作者:梁爽 邵澜
2013年1月1日即將執行的新交規,因其交通違法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被駕駛員們稱為“史上最嚴交規”。
近兩個月來,除了現實生活中,網上傳言紛紛,對新交規有不少“民間解讀”。
昨天,武漢市交管局副局長蔡菁,作客本報“百姓問政”,對目前傳播最廣的7條傳言一一作出回應。
【傳言1】
司機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NO!
正解:新規中對此並無規定。按照道交法,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記2分,罰款50元。
【傳言2】
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NO!
正解:新規中並無此規定。但按照道交法,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律罰10元,不記分。
【傳言3】
副駕駛位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NO!
正解:沒有針對14歲以下兒童坐副駕駛要扣分挨罰的相關規定。
【傳言4】
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NO!
正解:新規中並無規定。但按照道交法,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記2分,罰款50元。
【傳言5】
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NO!
正解:目前道交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沒有具體規定。
【傳言6】
超速駕駛,記6分?NO!
正解:根據123號令規定,中型以上載客汽車等重點車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規定時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會被記12分。
【傳言7】
酒駕,一律記12分?NO!
正解:酒後駕駛分兩種: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0元,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5000元,並處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禁駕5年。
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禁駕5年。
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禁駕10年、終生禁駕營運機動車輛。(記者梁爽 邵瀾 通訊員董兵 吳培勇 田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