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克羅事件,各方冷靜勝過起鬨
作者:何 辉
25日凌晨,河南省政協常委趙克羅繼在18日發微博“懺悔”後,又發佈“遺書”,稱因反對平墳得罪了中共河南省委領導們,“已做好殺身成仁的準備”。趙克羅幾條微博被大量轉發,部分媒體一時間將其標榜為反體制的代表。
筆者認為,輿論將趙克羅標榜為反體制代表有不妥之處。趙克羅是以政協常委身份提出反對平墳意見的。民主黨派在我國的性質是“參政黨”,所謂參政,是參與政治意見的表達和參與對各種意見的綜合。各級政協是參政議政的基本組織形式和途徑。因此,政協也是我國政治體制的一部分,而非脱離政治體制之外的力量。
趙克羅作為政協常委,有權在政協表達意見,這也是他履行自己職責的方式。作為一個公民,趙自然有權在微博上合法表達自己的意見。但趙克羅標榜政協常委身份在微博上發表自己對平墳的反對意見也有不妥之處。合適的做法應是冷靜客觀地收集民意,參與政治意見的表達和參與各種意見的綜合,並審議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提案和作大會發言,而不是一味在微博上標榜政協身份凸顯自己的意見。況且,微博因每條發表字數有限,很難對重大問題進行充分的意見表達與論證,容易引起誤解。
當代中國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做出決策的意見整合過程,其實遠比美國的兩黨制要複雜精巧。我國各社會利益羣體的意見表達,以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為主要構成部分,反映各自代表的一部分人民羣眾的要求和意見。
中國已發展到社會問題多發期,社會事務的規模與複雜性都是前所未有的。在任何一項重大決策過程中,會發生利益的碰撞與協調,會有艱難複雜的意見整合。但無論如何,執政黨必須有魄力做出決策併為此承擔責任。這意味着,經過整合意見後的最終決策,可能是一部分人不同意的。民主整合各方意見的過程是必需的,但一個國家如果最終因意見不能統一而喪失決策能力,後果是非常可怕的。經濟困境中的希臘,就提供了一個政府決策力低下的近期案例。在這個案例中,受到巨大長期傷害的最終是希臘人民。
針對趙克羅微博事件,我們應呼籲當事人保持冷靜,做好溝通,輿論也不必起鬨。當地黨政領導當然不能因趙克羅表達反對意見而採取打擊報復,趙克羅也不該以激烈言辭使問題複雜化。現在,公眾與媒體更應關注的是,如何防止周口平墳後重新獲得的耕地被挪作他用。只有重獲的耕地能真正改善人民生活,能促進當地可持續發展,當地政府才對得起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