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粵明稱名譽嚴重受損 起訴董潔經紀人及報社
2012年10月,一則以“董潔工作室團隊”名義在網上發表的聲明,指責潘粵明“嗜賭”“欠債”,曾引起廣泛關注。記者26日獲悉,潘粵明已將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和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請求二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要求任佳鶯刪除微博及相關網站內容,要求《申江服務導報》公開澄清事實,並要求二被告在網絡和報紙等媒體上連續15天向其賠禮道歉。
潘粵明訴稱,任佳鶯於2012年10月20日通過新浪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佈“聲明”,聲稱他故意散佈關於董潔的傳聞並橫加指責,找記者跟蹤董潔,“嗜賭”“粗暴”“欠債”等,還對他使用謾罵性、侮辱性言語,這些言語對他造成了人格貶低和侮辱,嚴重損害了他的名譽。任佳鶯所發佈的“聲明”中的不實説法,使得多家網站紛紛轉載、評論。在發佈“聲明”的次日,多家媒體以“潘粵明嗜賭致婚變”等內容予以報道,對他本人造成惡劣影響。
潘粵明稱,“聲明”發表次日,他即委託律師作出公開澄清,但申江服務導報社仍對任佳鶯進行採訪,並以“董潔指責潘粵明嗜賭、搶房、抹黑老婆”作為標題整版報道,還增加了“霸佔豪宅,不讓兒子進門”等內容。此文發表後,又引起各大網站和報紙進行第二輪大範圍的轉載、評論,致使他的名譽進一步受損。
潘粵明認為,任佳鶯及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所捏造和傳播的內容,使他的公眾形象及社會評價大大降低,並給他造成了巨大精神壓力及心理創傷,所以向法院提出了上述訴訟請求。
目前,朝陽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