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主權國家有權執行死刑
作者:郭文静
【環球網報道 記者 郭文靜】台灣“中央社”12月27日報道稱,儘管國際組織廢除死刑的聲浪高漲,但印度尼西亞法律及人權部27日表示,印尼是主權國家,有權執行自己的法律,當然也包括死刑。
面對死刑爭議,印度尼西亞法律及人權部部長珊蘇地(Amir Syamsudin)27日參加內閣會議後表示,印尼是主權國家,有權執行自己的法律,包括死刑在內。
珊蘇地表示,死刑也是印尼法律的一部分,印尼擁有主權及自身的法律。印尼憲法法庭並未判定印尼的死刑法律違憲。
珊蘇地説,事實上,印度尼西亞政府過去執行過若干死刑,包括來自非洲和印度被控走私毒品的犯人;也有若干印尼人因涉及恐怖活動及宗派衝突被處以死刑。
即使如此,包括印尼總統蘇西洛在內,許多印度尼西亞民眾都曾表示反對死刑。蘇西洛最近曾公開表示,全球正朝向廢除死刑的方向努力,而印尼卻走相反的道路。
據報道,印尼法院雖然在今年判處113人死刑,不過從2008年以來就未曾執行死刑。這113人包括60名謀殺犯、51名毒犯及2名恐怖分子。印度尼西亞政府26日宣佈,將於明年執行一批為數10人的死刑,這將是印尼自2008年以來,再度恢復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