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經濟也是法治經濟
李 平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突出強調國家保護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並賦予公民必要的監督權及有關部門對網絡活動的監管權。聯想到早些時候國際電信世界大會通過的一個具有約束力的全球性條約,可以看出,加強網絡管理乃國際社會多數國家的共識。我國也在依照國際慣例,積極地撐起維護網民合法權益、維護網絡運行秩序的“保護傘”。
中國目前擁有世界第一的網民數量和增長最快的網絡經濟。幾年前,任何一個企業都很難設想一天之內能實現上百億元的銷售額,而如今電子商務做到了。但與此同時,網絡犯罪、“黑客”攻擊,以及大量不受國內電信部門控制的所謂“服務”也造成了信息安全隱患。網絡經濟也是法治經濟,維護網絡社會的安全與穩定,與現實社會管理一樣,既要依靠道德規範,更須及時設定法律界限。
當有關立法通過之後,我們關注的重點也應隨之轉到如何依法有效規範這個問題上來。就社會而言,應把信息作為一種寶貴資源,有序引導、合理利用;就企業而言,應依法拓展網絡服務新業態,積極研發具備較高信息安全性與穩定性的技術產品,不斷尋求新商機;就個人而言,在充分享受信息化帶來種種便利的同時,還應時刻提醒自己,必須遵循網絡社會的行為準則與法律約束。既有助於虛擬空間的健康發展,也有助於現實社會的和諧穩定,當成為社會各方共同努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