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税擴圍直指雙高產品 引推高物價擔憂
記者27日從國家税務總局獲悉,日前召開的全國税務工作會議提出,合理調整消費税税率結構、徵收範圍和徵税環節,完善資源税,制定環境保護税改革方案。
財政部近日也提出,明年要完善消費税制度,研究將部分過度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的產品(簡稱“雙高”產品)和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税範圍,並調整現有部分品目的税率結構和徵税環節。
國家税務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昇表示,將更多“雙高”產品納入消費税徵收範圍,可以引導全社會減少對“雙高”產品的生產和使用。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部分“雙高”產品納入消費税的品目,未來出台前還需要徵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財政部財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一位研究員表示,為應對日益嚴峻的能源格局和環境形勢,消費税向“雙高”產品擴圍已到了不得不推的時候。根據現行税制,我國已對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均徵收5%的消費税。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本輪消費税徵收範圍的調整,有助於將消費税從側重於調節煙酒、珠寶等行業過高利潤水平的功能,轉向側重於促進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功能,將污染環境外部性通過消費税內部化。
對於外界“消費税擴圍會推高物價”的擔憂,倪紅日表示,未來即便對一次性塑料(10680,-15.00,-0.14%)袋、鉛蓄電池等具有一定剛性需求的生活消費品徵收消費税,由於對農民、五保户等低收入人羣實施生活補貼,並不會顯著增加城鄉居民負擔,相反,還可以促進高耗能、高污染技術、工藝和產品的淘汰,從而推動節能環保產品和綠色健康食品的推廣。
靳東昇説,消費税擴圍後將增加“雙高”產品的生產成本,如果廠商自身無法消化這部分負擔,或為了維持平均利潤率,可能將税負傳遞到最終消費環節,引起上述產品的價格上漲,因此,推行這項政策需要十分慎重,選擇一個較好時機。
“借鑑前兩年燃油税改革的成功經驗,通常而言,物價總水平比較低的時候,比較適合推進消費税擴圍這項改革。”靳東昇説。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慶丹介紹,消費税徵收存在生產環節和使用環節兩種模式。對生產環節徵税會與對排污企業徵收的排污費、對企業超標排污的罰款等税費相疊加,造成重複徵税(收費),因此,對使用環節徵税更符合税制改革方向。
在擴圍後的徵税品目方面,原慶丹建議,對塑料袋、鉛蓄電池等一次性使用、污染治理成本高的產品徵收消費税,或者對化肥、農藥等“用得越多、價格越便宜”的高污染產品徵收消費税。同時,建議將對“雙高”產品加徵的消費税款設立財政專項基金,專款專用於節能環保領域。
另據一位參與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的專家呼籲,應儘早將含磷洗衣粉、汞鎘電池、臭氧損耗物質、過度包裝材料、一次性方便餐具等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税徵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