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民生期盼新“國策”:徹底取消養老金雙軌制
編者按
駐足歲末 , 撫今追昔 。
過去的2012年,我們見證着大國的崛起,改革的深化,民生的改善。
從房產税改革到網絡反腐,
從捍衞高考公平到熱議延遲退休,
從醫改深入推進到養老金雙軌制統一,
從關注收入分配差距到直擊控煙背後的利益角逐,
從結構性用工難的緩解之道到對農民工徵税的質疑。
我們關注民生,更關注民生背後一個個鮮活的人,
從職工羣眾到普通民眾,
從殘障羣體到老齡社會,
我們強調民生保障,更注重民意表達。
這一年,黨的十八大隆重召開,確定了改革新方向,描繪了民生新藍圖。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
政治清明,美麗中國。
心繫民生,推動改革。
2013年,讓我們帶着新的信心和期盼,向着美麗中國進發。
養老金雙軌制
難點
我國養老金制度“雙軌制”延續多年,公務員退休金按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以一定比例計發,無需交納社保;而企業員工和社會個體勞動者主要靠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户結合模式,一般退休人員僅能拿到原工資45%左右,且有下降趨勢。“空賬”問題、養老基金保值問題凸顯。“雙軌制”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歷史產物,隨着改革深入,制度設計的先天缺陷已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
對策
經濟學家孫飛:應由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三方共同研究制定相關規則,進行徹底的、一步到位的三方共改設計,建立適應中國及國際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且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政府機關養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務員退休待遇,同時統籌研究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信託人制度,實施優秀的養老金信息服務系統,方便轉移接續。
中山大學政管學院博士彭宅文:並軌本身不是目標,關鍵要改革當前沿用的模糊制度設計,建立規範的公職人員養老保險制度,並降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待遇目標,使公職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合理化,並可以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可自主選擇”的原則降低改革阻力。
進展
今年6月,國務院通過《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規定十二五期間要“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12月17日,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雙軌制所導致的待遇差距過大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要高度重視和採取必要措施解決的時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12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長鬍曉義向媒體強調,隨着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併統一。
期盼
徹底取消養老金雙軌制,並將制度儘快落實,保障各階層羣體的養老公平,同時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和體系。
延遲退休
難點
“十二五”末,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延長,老齡化程度加劇,勞動力供給不足情況將日益嚴重。除了子女贍養負擔加重和養老金的憂慮,隨着中國人口紅利能否延續話題的引申,已達退休年齡羣體的勞動力價值能否延展成關注熱點。延遲退休利弊共存,一方面能更充分地利用人力資源,另一方面又有加重就業壓力、企業負擔、影響中老年人安享晚年的負面效應,如何循序漸進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發揮其正面效應,成為關鍵。
對策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延遲退休的“小步慢走”需要把握三方面原則,一要分步實施,不能一步到位;二要考慮公眾心理承受能力。三要從大家認可度較高、社會阻力較小的行業和職業開始試點。對此,建議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深入調查,明確改革路線圖。
經濟學家孫飛:延遲退休應首先取消行政級別或相應待遇,以技能及崗位聘用,退職退位不退工。對於高知高智高技能“三高”人羣,可先行採取延遲退休政策,以便發揮餘熱。對掌握公權力的公務員等人羣不宜延遲退休,可通過技能設定崗位繼續聘用,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對普通勞動者可採取更靈活的政策,設定基本退休政策與門檻,同時遵循勞動者自願選擇原則。
進展
2012年6月,人社部相關負責人首次明確提出推遲退休年齡已成“趨勢”,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引發各界熱議。
2012年7月26日,人社部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再次回應各界對延遲退休的爭議,提出了“小步慢走”思路,並且擬針對不同羣體訴求採取“差別化”策略對待。
期盼
儘快出台統一細則,將延遲退休與養老金制度等改革有效結合起來,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負面連鎖反應。
高考公平
難點
2012年被譽為史上最嚴高考。今年高考全面適用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此同時,關乎高考能否確保真正公平的質疑正在引發更廣泛的思考。圍繞高考,户籍壁壘、教育資源不均衡、高考招錄中的弊病及地方保護主義等多層面機制和現實問題交織在一起,呈現出諸多利益的角力與博弈,包括異地高考在內的多項改革能否儘快穩妥有效推進成業內外關注焦點。
對策
中國憲法協會副會長張千帆:最核心的是滿足子女就地高考需要,同時兼顧因隨遷子女人數較多而對本地考生帶來的影響和衝擊,在現行體制下儘可能去化解地區利益衝突。具體落實上,應從兩方面入手,隨遷子女和家長應積極維護自己權利,政府也要按法律和相關規定要求來落實。
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周光禮:必須把高考改革政策放在社會建設框架內考慮,以得到其他制度的支撐;必須讓所有利益相關者的關切、焦慮、意見得到公平展示,在協商和博弈中修正各自立場和意見,使改革符合“帕累托最優原則”。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根本上説,應建立對考生的多元評價體系,一方面需要教育制度改革的推進;一方面則需要推進招考分離。把高考的功能從選拔轉為評價,打破集中錄取,一考定終身。
進展
十八大報告中,“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表述上,“義務”二字消失。此前8月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年底前,31個省(市、自治區)要因地制宜出台各地的異地高考具體政策。截至12月24日晚,已有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北、重慶6個省市出台具體方案。
期盼
高考不是一個人的戰鬥,而是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的戰鬥。能否保證底線公平是其核心命題。這也是全社會的共同期盼。
房產税改革
難點
業界認為,房產税改革對於控制虛高房價、調節收入分配、改變土地財政模式等諸多方面有重要意義,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税,對樓市的“約束效果”初步顯現,但兩地税收總額和打壓房價方面效果並沒有預期明顯,能否合理設計以有效調控樓市,突破既得利益阻撓並逐步推廣至全國,考驗頂層設計智慧與決策魄力。
對策
經濟學家孫飛:應加快房產税相關立法工作,並健全相關配套制度的保障,具體還應進一步明晰產權關係,理順土地出讓金與房產税的關係,有效確定房產的評估值,認定評估技術與評估機構,明確徵税範圍,設計税收優惠制度,合理計税依據。税率設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重慶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研究所所長鄧濤:建議未來重慶等地在房產税政策上應加強宣傳力度,並且短期內不宜進行調整,經過兩到三年穩定期後,再依據社會經濟情況適當擴大徵税對象和徵收範圍,或提高房產税比例,相應提高税率,以便維持房地產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進展
李克強同志在2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4期《求是》雜誌提出:逐步擴大房產税改革試點。與此同時,住建部於今年首次提出加快推進房產税改革。
2012年2月,北京市地税局在系統內下發《北京市地方税務局關於印發2012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點的通知》,將“房地產税制改革”與落實“契税、耕地佔用税和環境保護税立法”、“城建税和印花税聯動改革”並列要求,提出準備開展前期調研,做好數據測算、研提政策建議。
2012年3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指出,“適時擴大房產税試點範圍。”
2012年11月,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積極研究擴大房產税試點,試點範圍是否會擴大正在研究,適當的時候可以出台。
期盼
繼續開展上海、重慶的房產税試點工作,逐步在廣深等地擴大試點範圍,穩妥有效推進房產税改革。
網絡反腐
難點
微博反腐乃至網絡反腐已演變為反腐重要“利器”,負面效應也正在顯現。謠言、誹謗與報復等消極因素裹挾其中。面對體制內監督缺陷和網絡反腐雙刃劍效應,如何揚長避短,將網絡反腐真正納入制度和法律軌道,使其與傳統反腐機制實現有機結合,並形成長效制度,進而上升到法律層面,漸成業內外共識。還應看到,相對權色交易、
權錢交易而言,經濟信息泄露、幹部提拔等權情交易、權權交易,因其隱蔽性、複雜性,網絡反腐難度還很大。
對策
中國憲法協會會長張千帆:最根本的還是要通過選舉制度讓政府官員不能腐敗,腐敗就面臨下台。要讓政府官員能對自己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權力的限制是遏制腐敗最根本的東西。腐敗本來就大量存在,僅靠各種反腐手段把官員抓起來遠遠不夠。
英智傳播集團執行董事張桂森:隨着公眾對網絡技術和特性的瞭解深入,網絡反腐難度也會越來越大。尤其網絡信息易於發佈,要儘量避免演變為某些人打擊報復的工具,所以引導並引入頂層設計,是長遠發展之計。另外,應為網絡反腐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引導公眾提高網絡素養,儘可能避免網絡輿情綁架真相,甚至謠言帶動輿情,增強網絡反腐效果。
進展
2012年11月26日,中紀委《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指出,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加強對涉及反腐倡廉敏感問題和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牢牢把握正確導向。
2012年1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為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期盼
網絡反腐能在滿足公眾知情權與發揮制度反腐的優勢中間尋找最佳結合點,將之有效納入制度反腐。通過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更好地引領網絡反腐逐步走向規範。
農民工徵税
難點
今年8月,合肥向農民工徵個税消息引發各界爭議。農民工是否需繳納個税引發社會關注的背後源於其羣體的特殊性。不少農民工沒有穩定的月工資或年收入,缺乏計税基礎,加之目前我國的會計、銀行、金融等制度也不配套,同時我國勞動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對於農民工權益保障方面有明確規定,農民工權益不應受損害。總之,農民工個税徵取規定尚需細化,其全國推廣實施更需慎重考慮。
對策
經濟學家孫飛:依法繳納個税,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要對農民工徵税,必須確保公平公正。首先要建立健全農民工羣體的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與養老保障機制。從整體上看,農民工依然屬於收入較低的弱勢羣體,必須切實落實農民工權益保障,在立法、執法、制度配套等方面加大力度,充分體現“公平、公開、公正”三原則。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成棟: 對於農民工徵税應嚴格執行法定主義,必須進入法治軌道,由法律形成法規、地方性法規;要符合立法法、立法程序,經過充分討論做出規定。未來,若想實現對農民工穩定徵收個税還有待經濟發展,包括城鄉發展平衡。
進展:
8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地税局發佈公告稱,從10月1日開始,合肥市建築業農民工也需繳納個税。8月3日,合肥市地税局負責人向媒體表示,《公告》中的徵税對象是通常所説的“包工頭”,而非農民工。
期盼
在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城鄉社會均衡發展的基礎上,實施穩妥的農民工徵税舉措,在符合法律規範基礎上能更考慮到弱勢羣體的切身利益。
結構性“用工難”
難點
招工難”在最近幾年已成節後很多企業面臨的共同難題。這個難題在今年不僅沒有緩解,反而似乎有加劇傾向。安徽、山東、吉林、河北等省春節後相繼出現結構性“用工難”,並且已從沿海蔓延至內地,從年初“季節難”演變成“全年難”。如何解決應聘者福利、待遇、用工環境和價值需求,考驗着企業本身的能力,而如何推動勞動力大國向人力資源大國轉變,則考驗着決策者和相關行政部門的智慧。
對策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從人口學上講,“用工難”反映出人口紅利虧損的時代拉開序幕,因此適時調整生育政策以提升生育水平將會是緩解“用工難”的一個重要突破口。
安徽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江永紅:政府應做好服務的角色,從公共服務角度入手,營造好的教育、培訓、社保、住房等環境吸引和促進農民工就業。勞動者也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企業轉型發展和經濟社會的需求。
進展
2012年12月,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關於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實施辦法》。《辦法》中提出,要建立勞務輸出和職業院校實習人員獎勵制度。即勞務協作基地或者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缺工企業一次性輸入務工人員50人以上的會給予獎勵。
期盼
從微觀企業和宏觀國家政策入手,推動勞動力大國向人力資源大國的穩步有序轉變,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醫 改
難點
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一直困擾我國醫改進程,政府在醫療衞生領域長期投入不足且公共籌資比例偏低,基層社區衞生服務缺醫少藥,醫療服務水平參次不齊;個人現金付費比例高,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統籌層次低等問題,進一步加劇了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公立醫院在取消以藥補醫後,如何實現成功轉型,仍是未來五年甚至更長時間內醫改的核心命題。在此基礎上提高大病患者的報銷比例,落實大病醫療保險運行機制以惠及更多民眾也成業界關注焦點。
對策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院長王杉教授:由於民眾對醫藥衞生需求是多元化的,城鄉之間,不同區域間存在差異,不同民眾看病需求也不同,單靠全國一盤棋,很難滿足不同層次民眾看病實際需求。應通過各級各類公立醫院“解剖麻雀”式的運營分析,從中歸納經驗教訓,明確醫院發展癥結所在,設計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醫院經濟運行機制。
解放軍66400部隊骨病專科醫院院長宮恩年:政府應在制度、政策、機制上做出明確約束與規定,處理好參保方、醫療方和保險機構方三者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獲得共贏。可把醫保和大病保險的跨地區轉移支付問題,放到一起解決,。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總裁李玉泉:保險機構經辦大病保險可充分發揮精算技術、服務網絡、健康管理、理賠服務等方面的專業優勢,針對性地研發保險產品;同時可利用保險機構垂直化的管理體制,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增強基金調劑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從而保證大病保險安全高效和可持續運行。
進展
2012年5月18日,北京市公立醫院改革正式啓動,北京開始選取試點醫院,改變“以藥養醫”的現狀。
2012年7月、9月,北京友誼醫院、朝陽醫院先後試點實行醫藥分開。12月,北京第三批醫療綜合改革在同仁醫院、積水潭醫院和天壇醫院啓動,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和診療費,全部藥品實行進價銷售。
2012年8月,國家發改委、衞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公佈《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將大病保險保障對象定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根據發改委網站數據,這部分人數達10.32億人,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達70%左右。
期盼
公立醫院改革能順利推進,建立公平合理的補償機制。從公平和效率兩方入手,釐清政府和市場的職責,徹底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