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富人税”被判違憲 75%税率“胎死腹中”
高收入階層徵收75%税率“胎死腹中”
法國憲法委員會29日發佈公報説,法國政府擬於2013年啓動的對高收入階層徵收75%的税率違憲。
法國政府在2013年財政預算案中規定,今後兩年內對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約合132萬美元)的個人徵收税率為75%的所得税。法國憲法委員會認為這一措施侵犯了税收平等原則。
公報説,法國個人所得税是以家庭為單位來徵收,而這一新税種則針對每個自然人,這樣會在納税人中造成不平等。
憲法委員會成員解釋説,若一對夫婦中的一人年薪超過100萬歐元,則他們必須為超出部分交納高達75%的個人所得税;而每人年薪均為90萬歐元(約合119萬美元)的一對夫婦卻無需交納。這侵犯了税收平等原則。
據法國總統府消息人士透露,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平靜地”接受了上述裁決,他立即要求總理讓-馬克·艾羅根據裁決體現的原則提出新的措施。
為實現增收減赤目標,法國政府力圖增加大企業和高收入階層的税負,併成功把相關增税措施寫進2013年財政預算案。但相關措施遭到部分議員和工商界人士強烈反對,一些富裕人士甚至因此放棄法國國籍避税。 作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