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納、斯皮策與性醜聞的“格林法則”——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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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前紐約州長艾略特·斯皮策在收集簽名以競選紐約市主計長時被記者圍堵攝影:Andrew Burton/Getty Images我的同事約書亞·格林提出了公共生活中性醜聞的格林法則。他在其中假設了“政治醜聞的終結”。
在馬克·桑福德於南卡羅來納州復出、安東尼·韋納競選紐約市長,以及最近前州長艾略特·斯皮策意外宣佈競選紐約市主計長(儘管五年前因招妓醜聞被迫離開奧爾巴尼)之後,格林看起來非常聰明。
格林法則有着令人欽佩的微妙之處——即:
無論是斯皮策還是韋納,都沒有犯下我認為在性醜聞中政治上不可饒恕的兩宗罪:政客若被曝與未成年人有染則無法倖存,也無法克服配偶的明確反對。正是韋納的妻子胡瑪·阿貝丁最終説服他辭去眾議院席位。但她也在他的復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當被問及是否與妻子西爾達分居時(此前曾有傳言),斯皮策回答他們仍在一起,且她支持他的競選。
儘管格林在這一領域的開創性工作理論優雅,但仍需進一步限定。我想謙遜地補充一個腳註,或者説是對他那啓發性的規則的一個例外:你不能讓這兩個令人厭惡的傢伙同時在同一座城市競選。
帶着我對人性和常識最後的一絲信念,我建議,韋納和斯皮策同時參選,儘管競選的是不同職位,不僅會在紐約郵報的更衣室比喻實驗室(夥計們,挺住!)引發一場災難,還會在選民中激起強烈反對。
我住在紐約。我有投票權。這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