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是否應該期待來自刷卡手續費訴訟的銀行退款? - 彭博社
Patrick Clark
攝影由Getty Images提供咖啡店、便利店和其他主街商業的老闆們應該對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萊昂最近的兩次發言感到振奮。上個月,萊昂裁定聯邦儲備委員會的行為不當,因為它允許銀行對每筆借記卡交易收取高達21美分的費用。昨天,萊昂暗示銀行可能欠零售商退款。
關於刷卡費的長期爭鬥常常被視為大銀行與大零售商之間的鬥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依賴銷售大量低成本商品的企業——比如拿鐵或糖果棒——也有很多利益在其中。小企業主應該瞭解當前法院行動的狀態嗎?
萊昂的裁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德爾賓修正案,這是多德-弗蘭克金融改革法中的一項規定,指示聯邦儲備委員會將刷卡費限制在與銀行處理交易所產生的成本“合理和成比例”的費率。聯邦儲備委員會曾考慮將刷卡費限制在12美分,但最終確定了2011年10月生效的21美分上限。
包括全國零售聯合會和全國餐飲協會在內的商業團體在那一年起訴了聯邦儲備委員會。萊昂的裁決為降低費率鋪平了道路,而且是越快越好。聯邦儲備委員會在初步裁決後有60天的時間提出上訴。與此同時,萊昂昨天表示,他希望聯邦儲備委員會在下週描述一項重寫刷卡費規則的計劃。他還表示,新規則應該在“幾個月內,而不是幾年內”生效。
這些退款怎麼樣?萊昂昨天説,“有一個數字代表了超額收費的金額,”並要求雙方的律師提供簡報,論證零售商是否應該獲得賠償。超額收費可能達到數十億,儘管不清楚其中有多少屬於小企業——或者業主收回這些費用需要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