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的新代客停車法如何懲罰低技能工人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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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terstock.com本週L.A. Weekly的丹尼斯·羅梅羅宣稱洛杉磯市議會在週二晚上通過了一項新法律,“將代客停車定為犯罪”,要求代客停車員申請70美元的許可證才能工作。這項法律將沒有許可證停車的行為定為輕罪。羅梅羅還對一項規定表示遺憾,該規定要求私人停車場的所有者確認他們允許代客停車公司使用他們的停車位,以及法律所造成的其他一些繁瑣程序。
例如,以下是洛杉磯代客停車公司在申請許可證時必須提供的清單:
- 要服務的企業的座位容量或其他容納能力
- 要服務的企業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簽署的聲明,請求申請人的服務。
- 乘客上下車區或其他車輛接送點與停車或存儲地點之間的路線;
- 根據洛杉磯市法典第103.202條款頒發的有效汽車停車場許可證的副本,適用於任何指定為停車或存儲地點的停車設施(如適用);
- 任何擬議的代客停車標誌和任何擬議的服務枱的位置;
對於計劃使用公共人行道來接收和歸還車輛的代客停車公司,還有使用費。您可以在這裏閲讀整個法律. 是的,有點囉嗦。但這不尋常嗎?其實不太。一個代客停車公司在邁阿密市申請許可證 必須提交以下內容: * 場地平面圖(按適當比例)顯示擬議的雙排停車安排(如有),現有公共人行道和相鄰私人財產的佈局和尺寸,擬議位置,擬議移動攤位、桌子、椅子、傘、鑰匙箱的大小,門口位置,樹木位置,停車計時器,公交車站,人行道長椅,垃圾箱,車道,以及在人行道區域內現有或擬議的任何其他障礙物。
- 照片、圖紙或製造商的宣傳冊,全面描述所有擬議的移動攤位、桌子、椅子、傘、鑰匙箱或與代客停車服務相關的其他物品的外觀;
- 提供離街停車位的協議/合同副本,包括車輛存儲空間位置的識別
邁阿密的代客停車法還要求所有“移動攤位、桌子、椅子、傘、鑰匙箱等……必須具有優質的設計、材料和工藝”,並且這些物品的“設計、材料和顏色”應“與城市環境相輔相成和諧”,並且這些物品應“保持乾淨和吸引人的外觀。”邁阿密的規則中甚至還有反競爭的元素:同一街區的同一側不能有兩個代客停車業務同時運營。
雖然這兩個城市的條例在細節上有所不同,但洛杉磯和邁阿密的代客停車公司都需要擁有類似的保險覆蓋,不得阻礙交通,維護熱線以便在營業時間內未取車的人使用,為代客停車員提供標準制服,並與客户(餐廳等)及停車業務簽署協議。這些條款在許多其他城市也是必需的。
洛杉磯法律的獨特之處在於,正如羅梅羅所指出的,要求停車的人支付獨特的70美元費用(接下來會是什麼,衣物寄存員工的許可證?),以及對重罪犯的禁令:
許可證持有者不得允許任何在過去七(7)年內因重罪或任何涉及暴力、不誠實、汽車盜竊、汽車破壞、魯莽駕駛或在藥物或酒精影響下駕駛而被定罪的員工駕駛顧客的車輛或處理顧客的車輛鑰匙。
“或”這個詞意味着任何重罪都足以禁止某人停車,這並不是一項高技能的工作。這是令人擔憂的。將某些類型的重罪犯排除在某些市場之外是合理的:你不希望違反銀行法的人處理你的財務,也不希望一個糟糕的醫生處理你的身體。但禁止任何在七年內有重罪定罪的人駕駛汽車兩條街然後再把車開回來?這太荒謬了。這也創造了一個令人擔憂的先例。如果最近被定罪的重罪犯不能在低工資、低技能的工作中工作,他們還能在哪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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