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納森·馬丁可以因欺凌起訴邁阿密海豚隊嗎?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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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羅里達州達維的邁阿密海豚隊訓練中,右側的進攻截鋒喬納森·馬丁照片由喬·林克斯(Joe Rimkus Jr.)/邁阿密先驅報/MCT通過Getty Images提供喬納森·馬丁,邁阿密海豚隊的一名300磅重的進攻截鋒,因抱怨遭到同樣體重的隊友的種族歧視欺凌而離開了球隊。既然這是美國,我們自然會問:馬丁有訴訟嗎?
**這是美國,一位律師會樂意接受他的案件。**馬丁是非裔美國人。他的指控者裏奇·因科尼託(Richie Incognito)據報道用 種族冒犯的言辭來調味辱罵的語音郵件和短信。這些是種族騷擾的合理案件的開始。許多原告律師並不反感與這一已經引發廣泛關注的事件相關的訴訟所帶來的關注。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勝訴(或者説輕鬆的達陣,如果我們想保持我們的體育隱喻清晰)。
**其他球員、教練和高管知道並採取了什麼行動是重要的。**為了提出“敵對工作環境”的嚴重指控,原告通常需要證明虐待滲透了工作場所,並阻礙了受害者的工作。如果同事和管理者參與了虐待或公開容忍它,原告就更接近於提出有意義的索賠。相反,單個同事的投訴,無論多麼令人厭惡,表現出欺凌行為,可能不足以構成訴訟的充分依據。
還有其他理論,包括故意造成情感傷害。 陪審團可能會根據這一 原則,使海豚隊承擔間接責任,但前提是馬丁能夠證明他遭受了極大的痛苦,並且不當行為是令人髮指的。因科尼託有着惡劣的名聲——在場上和場下都是如此。但在一場侮辱和傷害司空見慣的殘酷比賽中,因科尼託的行為是否顯得特別惡劣?也許是,也許不是。 對新秀的欺凌——尤其是那些來自 學術精英大學(如斯坦福大學,馬丁的母校)的球員——在NFL中顯然是常態。人們無法僅憑因科尼託是個混蛋這一簡單説法來提起訴訟。
反正也不會交給陪審團。 如果馬丁起訴,海豚隊會和解。球隊不想延長負面公關,冒着讓球迷失望的風險,更不用説阿爾·夏普頓在MSNBC上的憤怒了。不過,如果馬丁聰明的話,他就不會起訴。如果他想繼續留在足球界,他應該要求交易,回到正軌。他可以通過……對抗欺凌和種族主義發表聲明來表明立場。為什麼要陷入法律糾紛,並提出關於他的一生是如何被一個(或兩個或三個)討厭的隊友毀掉的牽強主張呢?馬丁並不是一個98磅的弱者,害怕自己的身體安全。正義的球迷們已經站在馬丁這一邊。他在公眾輿論的法庭上已經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