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國神社縱火者劉強將被引渡回中國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法院判決由中國引渡靖國神社縱火者劉強。
2012年1月8日,劉強因向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自己還曾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

韓國法院判決由中國引渡靖國神社縱火者劉強
2012年5月,日本當局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劉強到日本。因此,劉強於去年11月6日出獄後,首爾高等法院開始對其進行罪犯引渡審判,以決定是否根據韓日間的罪犯引渡條約將劉強引渡至日本。
不過,中國方面也對韓方施加了壓力。今年年初駐中國駐韓大使張鑫森向外交部當局者要求對劉強妥善處理,於今年7月訪韓的中國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也與外交通商部部長金星煥、法務部部長權在珍會晤時談及了有關劉強人身問題。
中國政府表示劉強事件不是單純的縱火事件,而是涉及到日本歷史,將其賦予政治意義,要求將其移交中國。韓國國內部分帶有反日情緒的社會團體也持有相似的視角。
這給韓國政府造成不小的困擾。一位韓國政府高層官員吐露了苦衷:“倘若簡單地根據條約轉交給日本,國內慰安婦相關的市民團體可能會抗議;若移交至中國,將可能被誤解為是對中國壓力的屈服。”
按照韓國法律,如果劉強被判定是政治犯,就將不符合《日韓罪犯引渡條約》,從而將被驅逐回中國。如果判決其屬於一般縱火犯,則將引渡日本。因此,劉強是否是出於抗議日本侵略歷史而縱火,成為影響引渡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