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遭遇反壟斷調查 取消“保價令”

茅台風光不再
“一定要沉着,一定要冷靜,誰低價賣酒取締誰,毫不含糊。”這是去年12月18日的經銷商大會上,茅台董事長袁仁國一字一頓説的話。
如今,茅台恐怕沒了這樣的底氣。茅台今天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聲明,稱根據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檢查情況,公司決定取消以前違法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並嚴格依據發壟斷法進行徹底整改,具體措施隨後公佈。
據悉,茅台在今年年初對一些擅自降價的經銷商“動刀”。1月5日,一份茅台集團對內部客户系統下發的通知曝光。通知顯示,茅台對於全國共計六家經銷商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此前茅台集團的工作重點就是要“保價”,53度飛天茅台的零售價不能低於1519元/瓶,團購價不能低於1400元/瓶。
茅台以前也警告過,但那是對把價格炒得太高的經銷商,而且也僅僅是警告而已。大棒揮得很高,落下來卻不痛不癢。 但在宏觀經濟下行、限制“三公消費”、“禁酒令”的衝擊下,今年的炒作顯然大幅降温。
這次,茅台真急了。
茅台認錯 爭取誇大處理
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黃勇等專家當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從跨國公司到國內知名企業,從橫向的價格卡特爾到縱向價格壟斷,中國近來密集向壟斷宣戰意在為競爭護航。此舉一方面可以確保各方公平參與市場,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提升國內的創新動力。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相關規定。英國富而德律師事務所中國區主管反壟斷業務的合夥人韓亮(MichaelHan)此前對中新社記者表示,茅台的‘限價令’涉嫌價格的維持、固定,有縱向壟斷的嫌疑,或遭到發改委反壟斷調查。
韓亮分析説,縱向壟斷消除了同一個品牌內的競爭。他表示,發改委近期對汽車生產商發起的反壟斷調查就涉及縱向壟斷問題,從這個角度講,茅台的“限價令”也很可能招致反壟斷調查。
從茅台今日發佈的聲明中可以看出,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和當地物價部門已經介入調查。黃勇分析説,茅台承認錯誤並採取一定整改措施的做法或讓其獲得一定程度的“寬大處理”。不過,最終的罰單還將取決於執法機構對茅台營銷政策實施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的評估。
另外一個跟茅台有關的消息是,網絡ID為“水晶皇”的網友今日公佈了其將貴州茅台在香港送檢的檢測結果,香港食品安全中心出具的檢測結果顯示,送檢的白酒樣本經檢驗,內含塑化劑DEHP為百萬分之2.8,沒有達到百萬分之五的上限。茅台塑化劑並未超標。不過,對於保價不成反遭調查的茅台來説,這個好消息並不那麼讓人振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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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新網、觀察者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