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開放原農村集體產業用地入市 與小產權房無關

深圳原農村集體產業用地將開放入市流通
作為全國土地改革的唯一試點城市,深圳的土地決策影響巨大。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優化空間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1+6”文件。18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文件內容進行了解讀。“深圳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合法工業用地可申請進入市場流通”的新規備受媒體關注。
所謂“1+6”文件中的“1”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空間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其他6個附屬文件包括《深圳市完善產業用地供應機制拓展產業用地空間辦法(試行)》、創新性產業用房管理辦法、地價管理辦法、限制土地處理辦法、工業樓宇轉讓管理辦法和產業配套住房管理的指導意見。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主文件作為深圳市政府的一號文件印發。
針對一些媒體的“深圳農村集體土地開放入市”的報道,深圳國土規劃委表示,這種説法並不準確。因為,深圳2004年前後就實現了城市化,土地實現了國有化。因此並不存在所謂的“農村集體用地”。
而此次政策創新,針對的主要是此前農村在城鎮化或城中存在的“部分土地權益有爭議,政府拿不回,集體用不了”的土地,以及部分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用於廠房建設、廉價出租的土地。新政的目的就是盤活土地資源、為深圳轉型升級騰出更大空間。
文件中,兩種符合規定的土地可以進入市場。
第一種是,“政府鼓勵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尚未進行開發建設的、符合規劃的合法工業土地進入市場。”
上述土地公開掛牌出讓所得的受益全部歸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
第二種是,“尚未完善徵(轉)地補償手續且符合規劃的工業用地”,這部分土地的原繼受單位在清理土地經濟利益關係、完成青苗、建築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補償和拆除後,可以進入市場。
上述土地所得的受益一部分要歸深圳市所有,納入市國土基金。
據瞭解,目前深圳新增可建設用地極為有限,預計到2020年,可供新增建設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且所剩地塊零星、分散,重大項目和公共設施落地、產業轉型、城市發展都受到土地制約。
小產權房尚不可轉正
深圳的土地新政引發了坊間關於小產權房轉正的討論。對此深圳國土規劃委表示,這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並不意味着深圳大批小產權房即將確權,而是一種擴大土地來源、提升土地使用效能的新舉措。
深圳國土規劃委土地利用處負責人陳軍軍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説,“新政策跟小產權房沒有任何關係。你看我們這次原農村集體產業用地,我們注意到,進入市場流通的前提是先行理順土地的經濟利益關係,完成清理補償後,以掛牌方式出讓。經過清理以後,完全納入了國有土地管理體制。
業內人士半求認為,這次流通的是工業用地,並非住宅用地,所以對住宅市場不會有什麼影響,但客觀上還是會給購房者一個預期。“深圳是世界上工業用地佔比最高的城市,沒有哪個城市像深圳這樣工業用地佔比這麼高。但深圳現在正在進行產業升級,工業用地的佔比用不着這麼高。這時工業用地流轉的時候可能有一定的轉性(預期),把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來用,”半求説。
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鋭鋒表示,該規定有利於鼓勵社區股份公司、保有富餘產業用地的社區企業,以資金、土地、廠房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產業項目建設,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水平和效益,“搭建一個平台,讓‘地主’和‘資本家’對接,引導‘地主’參與到更高優的產業中,轉型升級,成為‘資本家’。”
(綜合央視、人民網、觀察者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