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資委回應任志強:只是做了人選推薦

任志強每次開炮的理由都冠冕堂皇
上市公司北京銀行本週突然宣佈由原北京市國資委官員接任監事長,受到網民和股民強烈關注,並遭到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炮轟”。北京市國資委獨家回應“中國網事”記者稱,並沒有下發命令性文件,只是做了人選推薦。
事情緣起北京銀行監事長更替,任志強15日發微博,認為北京市國資委用行政命令主導了北京銀行監事長這一人事變更,違反了上市公司管理規定及侵害了其他股東的利益。
任志強説,北京市國資委的做法受到董事會和代表眾多中外股東利益的股東董事的堅決反對,並準備聯名錶示抗議,如有必要將用法律手段維護股東權益。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任志強所在的華遠地產與北京銀行資金往來密切。從某種程度上來説,北京銀行為華遠地產提供了最大的資金支持。前任監事長曾獲得華遠地產的大力支持。

任志強微博
北京國資委回應:不是命令是推薦人選
北京市國資委目前為北京銀行第二大股東,至今年上半年,持有該行股份比例為8.84%。該行第一大股東為ING,持股比例為13.64%。任志強也是北京銀行董事。
據相關規定,監事長應該由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監事選舉產生或解聘,並不需要經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也因此有人認為,就流程而言,任志強的指責並無依據。不過,目前不得而知的是,這一看似符合流程的監事長更替過程,是上市公司自身主導的,還是像任志強所言,背後是北京市國資委意圖的體現。
國資委並沒有直接罷免監事長的權利。一位投行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正常程序是監事會自己選監事會主席,不盡職可由股東大會罷免,或者監事會改選。而如果任志強爆料的情況屬實的話,這位投行人士認為“肯定不對,但這種情況沒辦法,明顯是國有企業思維。”
新任命的北京銀行監事會主席為強新。強新1954年出生,2010年8月開始擔任北京銀行黨委副書記,今年年初又出任監事長一職。在此之前,強新曾任職北京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北京銀行原監事長史元1949出生,目前任職北京銀行旗下中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史元此前還曾任職北京銀行副董事長、副行長。
針對任志強的言論,國資委昨日強調只是做了人選推薦。北京銀行還沒有作出針對性的回應。但北京銀行16日發佈了一則監事長更替的補充公告。公告稱,2012年12月27日,該行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依法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強新為北京銀行職工代表監事。
2013年1月8日,該行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形成如下決議:“同意史元先生辭去監事長職務;依照法律程序,經本行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選舉強新女士擔任本行監事長。”1月10日,北京銀行就此在多家媒體做了信息披露。
任志強15日原本打算以長微博的形式詳細向外界解釋這一事件,但最後又不得不發微博稱,“奉直接領導指示,此事不宜公開討論”,並刪除了之前的相關言論。
任志強炮轟國資委背後:曾力挺史元當監事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發現,史元上任監事以及監事長,與華遠集團的支持密不可分。北京市華遠集團公司曾聯合另外3家公司作為合計持有北京銀行3%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於2008 年5 月15日聯合向北京銀行董事會提交議案,提名史元為北京銀行第三屆監事候選人。
與此同時,從2009年以來,任志強任董事長的華遠地產與北京銀行之間的關聯資金往來不斷,從某種程度上來説,北京銀行也為華遠地產提供了最大的資金支持。
21世紀網根據其定期報告中的關聯方資金拆借數據統計,從2009年開始到2012年6月30日這3年半的時間裏,華遠地產從北京銀行的拆入資金共計約15億元。
2008年5月16日,北京銀行發佈公告稱,北京市華遠集團公司、北京聯東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泰富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陽光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4 家公司,作為合計持有北京銀行3%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於2008 年5月15日聯合向北京銀行董事會提交了如下臨時議案:提名史元先生為北京銀行第三屆監事候選人,任期至北京銀行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2008年5月15日當天,史元作為監事候選人正式簽名:“本人同意接受提名為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2010年8月26日,北京銀行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再次選舉史元擔任北京銀行第四屆監事會監事長,史元得以連任。
北京銀行2010年年報顯示,監事長史元的任期為2010年8月到2013年8月,年薪為258萬。較之前2007年史元從北京銀行領取的税前報酬總額(含單位負擔的五險一金費用)215.88萬元增加40餘萬。
(綜合新華網、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