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户籍”非彼“户籍”-魯寧
陝西神木縣“房姐”龔愛愛擁有4個户籍(1真3假)事件本月16日被網絡踢爆。時至今日,公安部、最高檢及陝西、山西、北京三省市的紀委相繼介入調查。據公開報道顯示,至少已有9名三地警方人士涉嫌其中。
要那麼多户口做啥用?
媒體迄今仍在尋找“房姐”本人下落,有關各方對此皆含糊其辭。筆者以為,“房姐”本人很可能已被有關方面以適當方式“掌控”,一來可避免與媒體接觸,二來利於查案。
在有關方面對“房姐”的多處房產一一核實其來源是否“乾淨”前——也即如果能排除“房姐”的多處房產屬於合法持有,且其在辦理3個假户籍時所用“通關費”數目有限,那麼“房姐”就很難構成犯罪嫌疑。果真如是,除了註銷假户籍和撤銷其在銀行的職務(均已實施)外,還真拿她沒辦法。
反之,倘若能夠確認其多處房產來路不正,那“房姐”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此外,假如“房姐”在辦理假户籍時向三地警方人士行賄且數目較大,亦可拿《刑法》之行賄罪懲處“房姐”。
但無論“房姐”本人是否涉嫌犯罪,對那些收受“房姐”好處替她辦理假户籍的警方人士而言可得遭報應了。公安部的態度已經明朗,只要幹警故意為“房姐”辦理假户籍的事實予以確認,一律予以開除。這還只是最低處罰,若過程之中收受“房姐”好處數目過大,弄不好還得以受賄罪蹲上幾年大獄。
大約在一週多前,聞公安部宣佈派調查組介入“房姐”假户籍事件,筆者旋即隱約感到,類似“房姐”這樣的假户籍事件,恐怕在神木縣、榆林市、陝西省乃至全國各地都不是個別現象。否則,“房姐”假户籍事件即如涉及警方人士違紀違法乃至犯罪,只須地方紀檢部門和司法機關查處就是,何至於驚動公安部哩!
不出所料,筆者的感覺在本週得到了證實。1月28日,陝西省榆林市做出決定,在全市包括下轄的神木縣範圍內,對假户籍現象進行全面排查。這足以説明,上至公安部下到各地公安機關,對假户籍氾濫其實早有察覺,只是需要嚴飭警風警紀的事項何止假户籍一項,若不是“房姐”假户籍被意外引爆,公安部一時半會兒恐怕還抽不精力來整治這類“亞腐敗”。
明明有合法户籍,可以堂堂正正做人辦事,為何非得去弄幾個假户籍?答案只有一個:無非是利用假户籍轉移財(資)產或洗錢,規避限購政策購置房產套利,從事非光明正大的投資等等。因此,對於政府,打擊假户籍,已然成為一個必須嚴肅面對的反腐新領域;對於社會,則開啓了網絡監督的一個新窗口。
在這個意義上,那些在網上揭露“房姐”、“房妹”、“房叔”、“房祖宗”的網友,甭管其初始動機是什麼,其行為所展現的社會效果都是不容質疑的,對深化全社會反腐鬥爭是有益的。
社會輿論尤其是互聯網上,對“房姐”們手眼通天獲取假户籍極為痛恨,對那些為五斗米折腰的警方人士極為鄙視,形成了兩股深化反腐鬥爭的“正能量”,這是必須予以充分肯定的!
取消城鄉二元户籍制度不能感情用事
此外,一方面有人可以手眼通天想到哪兒辦户籍就能辦下來;另一方面大量農民工包括外來的城市小白領,想在所工作城市辦理户籍卻困難重重,甚至壓根就沒有可能性。這就導致“房姐”事件一經踢爆,國內立即形成了一股對現有户籍制度的同聲譴責,並將“房姐”事件與城鄉二元户籍制度直接掛鈎,認為“一但某個有關係的人的户口出現問題,傷害的還是那些沒有關係且沒有户口的人,讓他們更難上户口。”甚至談到“怎麼樣讓農民能留在城裏生活,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如果能實現人的城鎮化,户籍制度的桎梏會慢慢淡化。”在這些人手中,“房姐”事件顯然成為攻擊現行社會制度、道路、理論的最新口實和武器。
事實上,“房姐”事件更多表明户籍管理有問題,由“房姐”們所引發的假户籍事件,無論是報假户籍的目的動機,還是假户籍屢屢得手背後的制度成因,“渾身上下”與城鄉二元户籍制度形成的歷史原因、現實困惑不沾邊兒,實屬兩個完全不同的社會糾結。硬將二者扯到一起,那是某些自詡的“意見領袖”和自貼標籤的“公知”在成心攪渾水,而網絡上的起鬨者多半對其一知半解。
受限篇幅,本短文不對城鄉二元户籍的歷史成因和現實困惑再炒冷飯。筆者着重與觀察者網眾網友及粉絲們探討的只限於目前處於模糊認知的三個方面:
其一,國家一路發展到今天,目前申報户籍真正受限的城市,只剩北京、上海及少數環境較為宜居的省會城市譬如杭州。以北京和上海為例,由於城市土地、水資源、交通等容量已逼近城市容納人口之極限,就算有朝一日中國最終取消城鄉二元户籍制度繼而採取自由遷徙制度,諸如北京、上海等城市也不可能再開放户籍。
其二,除此之外,雖説政策更主張並試圖引導廣大農民向縣城或其它中小城鎮定居,但多數省會城市包括地級城市,雖對農民入籍或外來人口落户有名義上的限制,但基本上都呈擺設。只要有落户意願,並具備在城市居家生活的“基本約束條件”,報户口其實已不成為問題或大問題。且不説“藍本户籍”在1980年代未就已經盛行,伴隨互聯網成長的年青網友們大都不知,1990年代未,河北省會石家莊市就已成為國內最早開放户籍的省會城市,可時至今日,這項已實施十數年的“入城政策”依然不受該城周邊的廣大農民青睞。
這看似不可理喻,實乃非常正常。因為世界各國的城市化均遵循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農民要入城,其前提是放棄(以變賣形式)在農村的土地(在中國包括承包田、口糧田、自留地、宅基地)。由於中國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民對“兩田”和“兩地”只有使用權而非財產權。這幾年,由使用權又嬗變出使用權租賃,甚至多個省份包括上海早在2004年即開始對農民宅基地折價後置換城鎮商品房試點,但這類試點終究不能突破現行《憲法》對農村土地的界定(筆者注:這一“界定”的核心是擁有使用權的農民不能對“兩田”、“兩地”私自變賣。由於農村土地制度是國家根本制度之一,系歷史形成,輕率變動必傷及國本,因此,未來幾十年間不可能對此制度推倒重置),這就意味着,廣大農民要大批轉變為市民,目前已不是城鄉二元户籍制度是否從形式上取消的障礙,而是欲做市民的農民如何籌集進城定居的“原始資本”,以及從何處籌措的難題?
明白了這層意思,網友們自然能夠體味到,為什麼十八大把大力推進城鎮化而不是“大城市化”作為未來10年中國發展的主要抓手之原委。這一定位不是保守而是基於清醒的務實。因為相對於“大城市化”,農民進鎮的成本比入城要低得多。而且城鎮化過程一定是以現有城鎮為圓心,一圈圈往外擴張,通過城鎮擴張之徵地補償,正好為農民進鎮定居提供“原始資本”。這樣相對易於操作。
其三,廣大農民要變身為市民,除了購房或用宅基地作價交換商品房外,還必須有穩定的工作並納入城市的社會保障體系才能真正在城裏立住腳。這其中,穩定的工作既是一家老小的生存飯碗,亦是納入城市社保的前置條件。可大量農民進城後的飯碗又在哪裏?在城市經濟循序漸進的發展過程中——這需要足夠的時間,不是單憑情感可以在一夜間解決的。
所以,取消城鄉二元户籍若感情用事其實很容易,但要讓進城農民分期分批在城市立住腳,至少還需費時數十年,而且還必須保障這幾十年不“改旗易幟”搞瞎折騰!所以,城鄉二元户籍更改之難,在今天的中國,已然不是政府不作為,而是發展跟不上。由是,現階段的中國,城鄉二元户籍的取消首先不是制度滿後而是發展滯後。
任何借某類社會現象譬如假户籍現象抨擊政府和制度,只能進一步擴大社會階層之間的裂痕,分散全社會致力於發展的精力,於解決實際問題非但無補反倒添亂。筆者的看法是對是錯,恭請觀察網諸網友及粉絲思索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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