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稱大陸否定“中日和約” 三點理由不聯手保釣
據台灣媒體報道,馬英九昨日表示,“釣魚島主權不會讓步”,並説明兩岸不能聯手保釣的3項理由,包括在漁業議題上,大陸不希望台灣與日本對談時觸及主權議題,但“沒有主權,哪裏會有漁權?”馬英九稱,台日不可能不觸碰主權議題。

馬英九稱大陸否定“中日和約” 三點理由不聯手保釣
細數釣魚島歷史,早在15世紀初年,釣魚島就屬於中國所有。至於兩岸為何不能連手保釣,馬英九表示,第一在法理基礎上,大陸否定“中日和約”,“讓我們不知道怎麼合作起?”。
《中日和約》,即《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是中華民國與日本為結束兩國之間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戰爭狀態而簽訂的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簽署,同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該條約明定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的戰爭狀態,自本約發生效力之日起即告終止,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羣島以及南沙羣島、西沙羣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也放棄了自辛丑條約以來在中國之一切特殊權利及利益,表示將開始經濟方面之友好合作,儘速商訂兩國貿易、航業、漁業及其他商務關係的條約或協定。
1972年中日建交,兩國簽訂了《中日建交聯合公報》,同時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記者會上單方面表明:”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中日和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馬英九指出,第二點理由是台灣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大陸至今沒表示任何意見。“東海和平倡議”是馬英九在2012年8月7日提出的關於釣魚島爭端的解決方案,一共5點:第一,應該自我控制,不升高對立行動;第二,相關各方應該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第三,相關各方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第四,相關各方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第五,相關各方應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東海和平倡議”反映出台灣在釣魚島爭端上的態度。
第三是漁業議題,大陸不希望台灣與日本對談時觸及主權議題,但“沒有主權,哪裏會有漁權?”台日不可能不觸碰主權議題。
馬英九説,“我也不會只説打、打、打,那樣不能解決問題”,在國際社會要用和平解決爭端,提出“東海和平倡議”,這個過程需要一點時間醖釀。他表示,他留學美國時曾説,如果有一天釣魚島問題可被送到國際法庭,他會全程免費辯護。
去年7月4日,“世界華人保釣聯盟”成員黃錫麟等三人,搭台籍“全家福號”進入釣魚島海域宣示主權,台“海巡署”派5艘艦艇護航。這是2008年以來,台灣官方船隻再次進入釣魚島海域。

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上方)在攔截台灣保釣船。
(綜合環球網,百度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