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税改革引發股市震盪 滬指創15個月單日最大跌幅
受房地產調控措施升級影響,今早股指開盤後便受水泥板塊大跌拖累,大盤持續走弱,同時,地產板塊跌幅居前。截止收盤,滬指報2325點,跌幅2.97%,創15個月來最大日跌幅。深成指報9487.59點,跌幅2.59%。領跌板塊主要為券商,煤炭,汽車,有色,外貿等。兩股跌幅曾一度超過3.5%。

上證單日走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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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國務院總理温家寶在中南海主持召開了本屆政府最後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近期部分熱點城市房價上漲趨勢,提出五方面措施加強房市調控,包括“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税改革試點範圍”、“房價上漲過快城市應及時限購”等。新“國五條”釋放強烈信號,表明政府堅持調控政策不動搖、力度不放鬆。
2012年以來,中國樓市“由冬入春”,多地出現量價齊升的勢頭。尤其是包括北京在內的一二線城市房地產成交持續走高,引發業內的普遍關注。中國指數研究院日前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在其監測的27個城市中,21個城市春節期間樓市成交量較去年同期上漲,14個城市成交量漲幅超過一倍。
2月19日,市場已傳言多城市將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二套房貸首付將提至七成;次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可能出台“加碼版”房地產調控政策。當日地產股幾近全線下挫。20日地產股表現平穩,板塊整體上漲1.03%。今日滬深兩市股市雙雙下挫,表明股民對房地產市場的擔憂。上一次地產股下挫還是1月31日,緣於傳言北京將出房產税當日地產股全線潰敗。

圖為温家寶在兩會期間
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税試點範圍
此次國務會議明確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税改革試點範圍備受矚目,這意味着繼上海和重慶後,將有更多的城市被納入房產税試點範圍中。據不完全統計,僅去年以來傳出“納入房產税試點範圍”的就有湖南、湖北、廣東等地的多個城市。
2011年1月,房產税開始在上海、重慶試點,方案不一。上海方案只針對增量,並給予户籍居民家庭一定免徵額;重慶方案則偏重高檔住房,涉及存量與增量。目前,試點效果官方還未公佈,税收規模十分有限,業內人士對此也觀點不一。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曾撰文説,試點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籌集收入,而是意在調節市場,比如上海方案中有一個很小的槓桿——中心區域的税率是0.6%,周邊區域是0.4%,就差這麼一點,便使現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邊區域。
房產税的概念最早出現在中央層面的文件中是在2003年,距今已十年,當時還被稱物業税。隨後,房產税一詞逐步取代物業税,並從最初的“研究開徵”逐步走向“試點開徵”。2010年4月底,賈康表示:“目前是推出房產税的可操作時機”。5月17日,國家發改委產業研究所所長助理黃漢權突發驚人之言,一篇標題為“發改委表態3年內房產税免談”的文章一時間佔據各大網絡頭條,引發了人們的強烈詰問: “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戛然而止?房價將迎來新一輪瘋漲?當天下午,發改委火速闢謠:“研究人員所發表的意見不代表發改委的立場。”有關房產税的言論“內容嚴重失實,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隨後不久,關於房產税的各種消息就成為了社會最為關注的話題。在5月31日,國務院批准並公佈了國家發改委制定的《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文件將“逐步推進房產税改革”列入了今年的財税體制改革的目標當中,引起了市場各方震動,滬深股市在當天雙雙走低。
賈康分析指出,從房產税產生的效應看,想買房自住的人,會改變預期,傾向於購買更實惠、相對小户型的房子;買方囤在手中做“商業性社會保險”的人,也會考慮以後不再空置,想出租出去;炒房的人也會收斂自己的行為。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斌曾指出,當前處於以GDP為經濟發展作為唯一目標或最大目標經濟發展模式,這種模式最大的支撐點就是土地財政,房產税具有很好的替代功能,但在完善替代功能的同時,一定要在不增加老百姓或企業總體税收壓力的前提下來徵收。對於房產税徵收,不能把經濟發展與土地發展隔離開來,簡單的一元化徵收房產税,而不進行房產税和土地税得合併,可能會把房產税變成一個增加百姓或企業的税收壓力,這樣的話,良好的願望就變成了壞的結果。
國五條解讀:
與此同時,此次五項房地產調控政策首推“穩定房價”的責任制。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制定並公佈年度房價格控制目標。這是中央政府在時隔一年後,再次明確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價調控目標。
首次提出房價調控目標在2011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的“國八條”,“各地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據業內人士統計,2011年全國657個城市公佈了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但在2012年,這一提法忽然消失在國內房地產調控視野中。
同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再次被強調,新政策規定,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這意味着實施兩年多的限購政策不僅沒有放鬆或取消的可能,而且還會適時擴大範圍。
本輪房地產調控自2009年12月份啓動以來,政策經歷四次升級,分別是2010年1月的 “國十一條”、4月的“國十條”、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國八條”。這次是第五次升級,而長效調控機制始終未能有突破性進展。
(綜合中國經營網,新華社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