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將重組 整合海監海警漁政和海關緝私

國家海洋局重組規劃圖
今天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顯示,國務院將對國家海洋局進行重組,以推進海上統一執法,加強海上維權力量。
我國現行海上執法力量分散,重複檢查、重複建設問題突出,執法效能不高,維權能力不足。為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有必要整合海上執法力量。
《方案》提出,將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主要職責是,擬訂海洋發展規劃,實施海上維權執法,監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等。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為加強海洋事務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方案》提出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峯指出:“為什麼叫重新組建?因為我們現在本身就有海洋局。海洋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海洋局,現在為什麼叫重新組建呢?把相關部門的海上執法力量整合起來,哪幾個部門的力量呢?農業部門的漁政這一部分,海關總署的緝私這一部分,公安系統的海警這一部分,再加上海洋局的海監這一部分,這四支隊伍,通過這次改革把它整合起來,再加上原來海洋局的那部分行政管理職能,重新組建了國家海洋局。”
王峯認為重組海洋局最大的好處是集中力量。“過去太散了這塊,再一個,重複檢查,重複執法。”王峯説,甚至幾家都有可能到一條船上去行使監察權、檢查權,重複檢查帶來的問題是,發現了問題,但因為職責分工的問題,有些看得見的管不着,有些管得着的看不見。
王峯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從漁船這個角度來講,它違規,沒有在漁區作業,比如有人走私,漁政這支隊伍不好去管海關管緝私這塊事,因為管了也不好處罰。”而重組海洋局後,在我國管轄的海域之內,只要出現違規違法的行為,這支隊伍就可以及時地發現和查處,資源利用率就提高了,國家重複建設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