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律師聲明:反對輿論審判
前不久,李雙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輪姦被批捕。今日(3月19日),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接受夢鴿的委託,指派該律師所薛振源擔任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姦一案偵查階段的辯護人,併發出律師聲明。薛振源律師在聲明中指出,李天一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保護,部分媒體和網民對本案不實報道和傳播嚴重不負責任。

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輪姦被批捕,輿論懷疑其年齡造假,已不是未成年人
以下為聲明原文:
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接受李某(為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暫不公佈真實姓名)法定監護人夢鴿的委託,指派本律師擔任李某涉嫌強姦罪一案偵查階段的辯護人。
接受委託後,本律師經過會見李某,初步瞭解了案件的經過。鑑於本案引起了媒體和網民諸多的猜測和議論,為避免混淆視聽,維護李某的合法權益,本律師現發表聲明如下:
一、李某已被證實為未成年人,並在偵查過程中獲得了相應的司法保護。希望相關媒體和網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尊重和保護李某的合法權益!
二、本案尚處於刑事偵查階段,希望媒體及網民對偵查機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其有罪,相關人員不應對李某進行輿論審判!
三、鑑於刑事偵查過程的保密性,本律師不便透露案件情況。但是部分媒體和網民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諸如“李天一76人律師團”、“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銷控訴,受害人終得到極大的物質補償”等對本案不實的報道和傳播、“以訛傳訛、人云亦云”的行為是嚴重不負責任的!
本律師鄭重提醒相關媒體和網民對自身不實的言論進行自查並儘快消除影響,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本律師將保留對侵犯李某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追訴的權利!
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
薛振源律師
2013年3月19日
背景資料:

李雙江之子李天一
2013年2月22日11:04分,微博實名認證為“香港《南華早報》網站編輯”的“王豐-SCMP”爆料,稱從北京海淀公安分局接到消息,一名叫“李冠豐”的年輕男子被警方以涉嫌輪姦刑事拘留。該微博附上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的網頁鏈接,稱名字雖改了,還是能認出對方涉嫌輪姦的男子就是李天一。隨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證實了李天一被刑拘的消息。
李雙江之子的身份讓李天一涉嫌輪姦事件引來網絡強烈關注。李天一被拘期間,曾有各種質疑聲傳出,其中最多的是對他年齡的質疑。
有資料顯示李天一出生於1996年,應為未成年人。但涉嫌輪姦之後,坊間一直有傳言稱其年齡不實,更有網友發微博稱“1993年春節去上香曾偶遇李雙江一家,李雙江抱着個孩子,看着比我兒子大幾個月,我兒子今年21歲。”該微博暗指李天一年齡應該在21歲以上。而李天一之母夢鴿在此前受訪時曾澄清李天一是未成年人。
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批捕,檢方確認李天一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