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成2011年日本ODA最大援助對象
共同社19日獲悉了日本外務省2012年版《政府開發援助(ODA)白皮書》內容。ODA(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即官方開發援助,是指發達國家官方機構(包括中央、地方政府及其執行機構)為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向發展中國家或多邊機構提供的贈款,或贈與成分不低於25%的優惠貸款。

ODA(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即官方開發援助
2012年版日本ODA白皮書考慮到在國際社會日益加強影響力的中國,特別強調將向共享“自由、民主等普遍價值”的國家加大援助。其中能顯見日本希望通過向東南亞及非洲的戰略性分配加強外交實力的意圖。該白皮書將於26日報告給內閣會議。
2012年版白皮書總結了2011年的工作情況。與中國存在南海主權之爭的越南是最大援助對象國,包括日元貸款在內共提供了約10.13億美元。此外還向進入民主轉型的中國鄰國緬甸提供了約4200萬美元。日本和中國正在開展資源外交爭奪的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則重點分配了約17.33億美元。
白皮書提出要使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惠及日本經濟增長,指出基建援助“有利於為日本企業創造投資環境”,今後還將利用ODA扶持中小企業進軍海外。
2011年日本提供的援助資金為108.31億美元,在美、德、英、法之後位居全球第五。
【ODA】“官方發展援助”是二戰後興起的一種典型的經濟外交模式,成為雙邊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多邊外交中也受到廣泛關注。“官方發展援助”有經濟目標、政治目標、軍事安全目標和道義目標4種。在國與國之間更是為了經濟和軍事利益。在ODA的歷史上,美國在二戰後為了拉攏西歐對抗蘇聯而實行的“馬歇爾計劃”。阿富汗戰爭後,各國為卡爾扎伊政府提供捐助,也是最近發生的ODA典型案例。
【日本對華ODA援助】日本對華ODA包括對華日元貸款、無償援助和技術合作。其中日元貸款規模最大,從1979年到2004年,累計總額已達3.1萬億日元(約合1651億人民幣),約佔中國接受外國政府貸款總額的一半左右。日本對華援助(ODA)始於1979年,截至2009年底,援助總額約達36412億日元(相當於350億美元),佔中國接受外國政府貸款總額的40%左右。其中,約90%的對華援助屬於低息“貸款”,中國將資金用於鐵路和發電站等基礎項目的建設。2008年,日本政府終止了對華有償援助,只保留無償援助和技術援助項目。統計數據顯示,日本2009年對中國的ODA為6300萬美元,其中包括技術和資金援助。
小泉純一郎當政期間,隨着中國的發展和中日關係的惡化,曾多次宣稱要停止對華ODA,近年來日本國內停止對華ODA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日本不斷調整對中國貸款的投入方向。近年來ODA項目主要集中於中國的環境保護和內陸地區經濟的平衡發展。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援助,既有利於中國環境問題的解決,同時也可避免中國環境污染將給日本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