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率先出台國五條細則出台 未明確提及差額20%個税
幾乎全國樓市生態鏈上的每個人都在等待新國五條細則的落地。
廣東省政府網站25日晚間率先發布國五條細則。細則未明確提及徵收二手房20%差額個税,但明文要求“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採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税的徵收規定。”
國務院辦公室上月發佈2013年第17號文件,要求各地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該文件明確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税,通過税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地方政府要在3月底前出台“新國五條”細則。
江蘇省政府一位人士今天告訴《華夏時報》,“國五條”留給地方政府的空間較大。有了2010年“新國十條”後出台細則的經驗,此次地方政府更加謹慎,不敢貿然透露政策動向,以防成為“箭靶子”。
“‘國五條’細則與2010年出台的調控政策不同,基本是一個‘補漏式’的新政,主要是對限購令執行兩年來所出現的問題進行完善,二手房按差額徵收20%個税一直未得到有效執行,其實這是個老規定。”上述江蘇省政府人士稱。
“各地都要制定房價調控目標,但因為房價漲幅不同,各地的政策力度肯定會有所不同,上漲過快的城市政策一定會更加嚴厲。同時,各地的供求關係也有差異,這也是地方細則制定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向《華夏時報》表示。
《經濟觀察報》3月25日稱,“國五條”出台已有一月,政策的降温效應並未明顯表現出來,一些房地產企業依然對市場滿懷信心。包括萬科、保利、金地、招商在內的一線房企在2012年業績基礎上,紛紛上調了2013年全年銷售目標。
廣東此次出台的細則主要有三點內容:1、要求廣州深圳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確定今年新建商品房價格控制目標,3月底報住建廳;2、房價過快上漲地區,嚴格執行國五條個人所得税徵收規定。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繼續限購;3、2013年底前各地級市完成省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數據測。
該細則指出,廣東應切實落實政府穩定房價的責任、堅決抑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房地產業內人士韓世同指出,“粵五條”並未對“上漲過快”指明標準,而細則也並未在各方面做出細緻解説,也沒有明確二套房貸、個税等內容,所以“粵五條”的意義和作用不是特別大。
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2月份,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下降的城市只有温州這一個城市,持平的城市有3個,上漲的城市達到66個。其中,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領漲”,漲幅最高的是北京和廣州,達到3.1%。
近日,廣州出現每平方米售價超過2萬元的豪宅單位被限制網籤的現象,雖然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否認設定限制的具體面積和單價,但該局也透露,會通過限售達到控制高端商品住宅上市的規模和交易節奏的效果。
深圳已暗中執行的“限漲令”,要求深圳所有新盤都必須實現月度零增長,即每個新盤每個月的成交均價,環比上個月都不能上漲,只能下跌。另外,國土部已經嚴格限制超越價格紅線的項目備案登記,超出政府限價的項目將不予備案。
(綜合鳳凰財經、華夏時報消息)

以下為廣東通知全文: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轉發給你們,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切實落實政府穩定房價的責任
廣州、深圳市要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於2013年3月底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監察廳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其他地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穩定房價的具體方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監察廳要加強對各地穩定房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執行相關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的地區,要及時對該地區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二、堅決抑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
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採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税的徵收規定。**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辦發〔2013〕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地區要組織房管、公安、民政、税務、社保等部門,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購房審核工作機制,嚴格把好限購關。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要於2013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並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要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2013年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基本建成11.6萬套、新開工建設7.84萬套,各地要儘快把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抓緊做好立項、規劃、環評等前期工作,確保新開工項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開工、2012年前已開工項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結合落實《印發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2〕12號)要求,抓緊組織編制完善中長期住房保障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量較大的地區要儘快編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規劃。保障性住房項目應儘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並特別注重公共交通系統配套建設。各地要抓緊完善本地區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多部門信息資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城區要把符合條件、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中有關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的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各地要建立健全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嚴格預售資金監管。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要按要求完成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並按統一標準實施改造升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計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全省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主動發佈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賃的權威信息,穩定市場預期。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並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者。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