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張金鳳”北京買11套房 騙2000餘萬尾款

昨日,我愛我家召開發佈會
近日,“多名業主出售房產疑被騙”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據悉,北京9名賣房者的11處房產,在去年11月和12月通過房產中介偉業我愛我家過户給一個名叫張金鳳的人。而賣家卻遲遲沒有拿到被拖欠的2000餘萬元尾款。如今,涉事的房子,或者被轉手過户,或者被抵押貸款。
偉業我愛我家昨天召開發佈會稱,此事件中拖欠9位業主11套房產共計2286餘萬元尾款,將由我愛我家先行支付,並於3個工作日內轉賬至業主賬户。發言人胡景暉稱,我愛我家公司涉及此係列交易的4名經紀人,3名已被停職配合調查,1人已於年初辦理正常離職。
“公司專業律師團將去追討。”胡景暉説,公司也考慮過最壞的後果,至於之後是否能要回來錢,業主將不承擔任何的風險,“我們相信法律會還我們一個公正的結果”。
事件回顧:只付30%的首付就過户
賣房人小馬向記者説,“先付30%的首付,剩下70%的尾款,等他過户之後,拿商業貸款抵押出來錢,再還給我們。”
30%的首付,就要求過户?當我愛我家的業務員提出這樣的交易方式時,小馬有點犯嘀咕:如果剩餘70%的尾款拿不到怎麼辦?而中介公司業務員的一番話,打消了小馬的疑慮:“他説這不是有個人房屋買賣服務保障合同嗎,如果這個交易發生了任何問題,他就會為這個風險負責的。這是我放鬆警惕最關鍵的一步。”
按照當初的約定,事主們拿着“擔保合同”,要求我愛我家公司履行擔保義務。但中介方的解釋卻是,這一擔保合同,只擔保買方能貸到款,不擔保賣方能拿到錢。
但這樣的説法,顯然不能令事主們滿意。趙女士説,“他當時可不是這麼説的,誰這麼傻,30%的首付我就把房本給你,讓你過户?業務員都是這麼説的:‘您就放心吧,偉嘉安捷公司,就是我們的擔保公司,您的錢拿不着沒關係,這擔保着呢,這兜着呢’。”
而王先生的疑問卻是,既然不給賣方作擔保,在當初所謂的擔保合同上,為何要讓賣方籤?“你給他擔保貸款,你讓我籤什麼字啊,就因為他提出這個擔保公司,你又讓我在合同上擔保,擔保文本上籤了字了,那可不我就放心了唄。”
而最令這些賣家震驚的是,涉事的房子,要麼已經被再次過户,要麼已經被辦理了抵押貸款。
張金鳳是誰
張金鳳的高明之處在於,她在和賣房人洽談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沒有一句話是假的,包括提到房子不由其作為購房人來買,找別人代買房子,做抵押貸款等説得很明白,提供的身份也是真實的。但是,就是這樣的實話,害苦了業主。
27日,賣房人馬先生帶母親一同前往我愛我家中介公司,面對電視台記者的攝像機,母親多次泣不成聲。“我賣了房給閨女付首付款,現在尾款拿不到,人家要告我違約啊。”老人難掩激動。
“為什麼善良的人總是被欺騙?”馬先生感嘆一聲,説起他記憶中的張金鳳,“她是一位性格颯爽、幹事利落的年輕人,頭髮很短,甚至比一般男性都短。”馬先生説,在交談中,張金鳳問起自己的職業,當談到音樂時,“對方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説她非常喜歡古典音樂。”為此,馬先生在拿到首付款當天,還將自己從德國帶回來的一張貝多芬音樂碟贈予張金鳳。“我甚至一度想,如果可能,即使買賣結束,還可以交個朋友吧。”沒想到,這些温馨的細節和插曲,讓如今的馬先生更難受。
“別看她年紀輕輕,辦起事兒可真利落,個頭兒挺高,留着個假小子頭。”賣房人趙女士回憶,“沒想到就是這麼個孩子,將我們害苦了啊。”
根據身份證信息,張金鳳今年31歲,順義人。記者來到順義楊鎮村良莊村探訪,發現她家就是一個普通的農家小院,唯一不同的是,門口有倆攝像頭,村裏人説這是要“防着要債的”。張金鳳父母只知道女兒在外面做生意,倒房子,但具體情況不知情。女兒被人稱為“騙子”,母親則為孩子“喊冤”。
不過,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此前,張金鳳因借款等事曾多次被起訴至法院。2011年2月,張金鳳曾以購房為由向他人借款76萬元,承諾一個月償還,因逾期未歸還,借款人將張金鳳訴至順義法院。張金鳳對借款事實予以認可,並在法院與借款人達成調解,約定2012年3月20日起每月償還10萬元,在2012年9月30日前還清。
2011年,因買賣合同糾紛,張金鳳也曾被訴至法院。原告稱張金鳳將其名下一輛昂科雷汽車出售給原告,原告支付了25萬元,但張金鳳未依約交付車輛,亦未辦理車輛過户,故訴至順義法院。審理中,張金鳳不認可雙方系車輛買賣關係,稱實際為借款關係,雙方之間曾發生10次借款,她用2輛車、8套房屋作為抵押,涉案車輛即為其中一輛抵押車輛。因證據不足,法院未採信張金鳳的説法,最終認定雙方買賣合同關係成立且有效,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