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五條實施細則:嚴禁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
繼廣東“國五條”實施細則出台後,各地國五條細則紛紛落地,今年下午,繼北京之後,上海版“國五條”細則也緊隨其後出台。
上海市政府辦公廳30日印發該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意見重申了“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
上海版的“國五條”實施意見共有六項措施,要求明確2013年度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重點強化對異地、外籍、離異、低齡人羣等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審查,嚴格執行“一房一價”,嚴禁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徵。
今年上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的調控目標是: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要求,切實貫徹落實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
實施意見指出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上海按照全年供應量不低於前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的要求,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編制上海市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證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土地供應,一季度公佈全市年度供地計劃。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按照計劃推進,確保全年土地供應穩定、均衡、合理。
意見指出,上海規劃國土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城鄉建設、房屋管理等部門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的建設套數、套型建築面積、設施條件、開竣工時間、住宅產業化等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依據,並納入出讓合同。同時,建立土地出讓前研判制度,完善優化土地出讓方案,搞好市場分析監測,穩定土地市場預期。
意見指出,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關於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上海的細則指出,要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和上海的住房限購措施和相關操作口徑。房屋管理、税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要加快研究建立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擁有住房情況、購房人納税或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購房人婚姻狀況信息交互共享,完善住房限購措施的操作流程。

上海國五條重點強化對異地、外籍、離異、低齡人羣等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審查
意見指出要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重點強化對異地、外籍、離異、低齡人羣等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審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嚴禁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及時加以制止、糾正。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政策實行效果監測和評估,做好預案,並根據市場變化,適時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該意見還指出,税務、房屋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税,通過税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徵。繼續穩步實施個人住房房產税改革試點,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税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税收徵管工作。
此外實施意見還包括深化完善“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全力推進大型居住社區建設和舊區改造。要進一步推進舊住房綜合改造,切實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根據確定的目標任務,確保全年新開工建設、籌措各類保障性住房和舊住房綜合改造10.5萬套、75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萬套、730萬平方米。
在市場監管方面,要嚴格執行商品房(資料、團購、論壇)預銷售各項制度規定,房屋管理與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配合,進一步嚴格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商品住房銷售方案備案審核等規定。對預銷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門管理指導的,可暫不予受理銷售方案備案、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對擅自超過備案價格銷售,違反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的,採取暫停網上籤約等措施,並依法嚴厲查處。同時還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和走勢研判,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