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試點由地區向行業轉變 8月1日起全國推開 今年減税約1200億
“營改增”改革再提速。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
會議指出,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範圍內推開,並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範圍,將廣播影視作品的製作、播映、發行等納入試點。據測算,全部試點地區2013年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地區性試點會不可避免地造成市場信號扭曲,資源流動被擾亂,有很多負面作用。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意味着營改增地區性試點全部結束“營改增”這項改革的推進路徑發生了徹底變化,由地區性試點向按行業推進轉變。
2012年,以營改增為主要抓手的結構性減税進展迅速,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由上海擴大到北京等9個省(直轄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根據財政部此前公佈的數據,2012年試點地區共為企業直接減税426.3億元,整體減税面超過90%。與此同時,一些非試點地區加入試點的積極性很高。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實行“營改增”是推進財税體制改革的“重頭戲”。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並逐步在全國推行,有利於解決因局部地區試點導致的政策差異和税收徵管風險等問題。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若營改增試點時間太長,將違背“税收中性”原則,形成税收的“政策窪地效應”,導致各類生產要素向已實施營改增試點的、綜合税負下降的城市轉移,而其他尚未實施試點的省市經濟佈局就會受到破壞。
另外,單從税務部門的角度看,若在部分地區率先試點,由於增值税發票可以“全國飛”,對税收徵管系統是個極大的挑戰。
“此前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的政策存在差異,企業能自主選擇在更有利於自身的地區進行商業活動,這將抵消試點改革的效果。而將試點推廣到全國,企業沒得選擇了,改革才能達到最佳效果。”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間接税主管合夥人胡根榮指出。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指出,將擴大行業試點,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而此前也被提及的會被考慮納入試點的建築安裝業此次並未被提出。胡根榮指出,考慮到建築安裝業在繳税流程、開票環節上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所以試點或許會稍慢一些。
會議指出,隨着“營改增”試點範圍擴大,要推動進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強增值税專用發票管理,研究合理調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順中央與地方分配關係。
實際上,由於營業税屬於地方税種,而增值税屬於中央地方共享税種,按照中央和地方之間75%:25%的比例分成,因此,營業税改增值税之後,地方的財政收入會相應受到影響。而目前改革試點地區將新徵收的增值税部分最終都由中央全部返回給地方,而不按比例分成。“這樣地方收入就不會受到影響,但這只是過渡性安排,一旦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這種做法就一定要進行調整。這是一個很緊迫的任務,應抓緊做。”劉尚希表示。
“營改增”進程梳理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啓動營改增試點以來,試點地區已擴大到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福建、廈門、湖北、廣東、深圳等12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試點的行業則是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後,增值税税率由兩檔調整為四檔,增加了11%和6%兩檔低税率(小規模納税人3%),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而此前,其所適用的營業税税率分別為3%和5%。表面上看,税負增加了,但由於增值税是以銷售額扣除進項等費用後的差價徵税,所以企業的整體税負減輕。
今年2月1日,財政部披露的初步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當時,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的納税人超過100萬户,試點當年共實現減税超過400億元。據測算,本次“營改增”擴大地區試點後,2013年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
相比營業税,增值税還能避免在上下游產業鏈上重複徵税的問題,其抵扣機制將不斷傳遞減税效應。
“全國推開營改增試點行業”一直是學術界積極呼籲的。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室主任楊志勇和中央財經大學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此前均向本報記者表示,當務之急需要先將已經試點的兩個行業向全國推進,避免區域税負的不公平。
事實上,除了中國,目前世界上沒有國家增值税與消費税並存。營業税税基有9個行業,除了上述提到的運輸、服務和電信行業,還有建築業、金融保險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等行業。
按照改革部署,最終九大行業將全部實行“營改增”。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力爭“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這是否意味着營業税將在未來幾年逐步退出歷史舞台?
上述接近監管層人士表示,“營改增”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本文綜合經濟參考報及第一財經日報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