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分子與日本右翼在釣魚島日益契合——馬英九新台海政策孕育新風險-張文木
我們確定了主要矛盾及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確定了中國近二三十年中國推進海權的力量佈局。
馬漢説:“一根鏈條的強度實際是由其最薄弱環節的強度決定的。”[註釋1] 如果我們以台灣北南劃線,從廣義上將中國整個東部和南部海面分為大東海(即渤海、黃海和東海)和大南海兩大海域的話,鑑於日本在台灣問題上日益挑明的立場,那麼,台灣北面的渤海和黃海則是中國在東海安全鏈條中最薄弱——因而也是最需加強——的環節。1895年,日本就是在此擊敗中國艦隊後劫走台灣的。今後台灣的結局最終還要在這一海域敲定。釣魚島列嶼[註釋2] 是台灣與日本之間的接榫點,也是“台獨”勢力信心的支撐點。1874年日本第一次出兵侵略台灣,就是1872年吞併琉球后的邏輯結果。今天日本在中國釣魚島列嶼,進而在春曉油田與中國的爭奪,本質上是為了逼近中國台灣。今天中國如果在此海域失去起碼的原則,那日本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台灣,接踵而來的必然是與19世紀70-90年代歷史的重演即中國東海制海權的喪失。
這一點,“台獨”大佬李登輝看得明白,2003年10月25日,他在為“李登輝學校”上課時表示,依照歷史,釣魚島既不是台灣的,也不是大陸的。釣魚島的主權問題是從1971年開始的,以前沒有人説釣魚島是屬於中國大陸或是台灣的,因為那一年大陸在海底發現了石油。他還批評台“行政院長” 游錫堃指釣魚島屬於台灣宜蘭縣,是不懂歷史。[註釋3] 李登輝是從“台獨”政治的角度看待釣魚島主權問題,他否認中國在釣魚島的主權地位,是要將台灣與日本從地緣政治上聯為一體。讀者不要忘記,關於台灣的主權,日本在與中國三個文件中有實質性的承諾是《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立場,即《開羅宣言》中的“滿洲、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註釋4]
最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月5月馬英九就任台灣地區領導人後不久,他在“外交”上的重大行動就是處理“撞船事件”,地點恰好就是釣魚島。
6月10日,台灣聯合號漁船在釣魚島海域遭到日本艦艇撞沉,六人落海後順利獲救,由台灣“海巡署”艦接回返台,但船長何鴻義則被日方滯留數日,接受“偵訊”。6月16日,台灣保釣人員帶着大批媒體到釣魚島宣示“主權”,台灣海巡警艇在釣魚島外海與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對峙,台當局“國防部”同意派出海軍最大、戰力最強的基德艦搭載“立委”到釣魚島宣示“主權”。6月17日,馬英九強調,釣魚島“是台灣的屬島”,我們的漁船進入“領海”是很正常的行為,爭議應該通過和平的方式處理;他表示,日方光是口頭遺憾還不夠,應該要正式道歉。[註釋5] 同時馬英九親自下令,此次風波要以和平解決為最高指導原則。[註釋6] 6月20日,日本正式就撞沉台灣漁船事件向台船員道歉。日本交流協會副代表舟町志仁下午4時帶着日本海上保安廳第11支部本部長那須秀雄的道歉信,前往船長何鴻義的家中親自鞠躬致歉,並且同意進行賠償。
7月1日,5名日本國會議員搭機在釣魚島上空盤旋,挑釁意味濃厚,台灣方面提出抗議,“立委”也揚言擇日將出其不意的搭軍艦出海保釣,若遇上日艦阻撓,不排除碰撞作為手段。一時間,台灣當局與日本方面勢同水火,海內外華人反日情緒高漲。值得玩味的是李登輝對“撞船事件”的反應是高興的。7月2日,他説船沉了,日本賠償道歉,沒什麼問題,雙方關係也沒有“打壞去”。 報道説,“好久不見的李登輝晚宴上心情‘這麼好’”。 [註釋7]
只要讀過1999年出版的最能體現李登輝政治理念的《台灣的主張》一書的人,都不會認為李登輝是在為在這次“撞船事件”中表現出的中華民族同仇敵愾和民族大團結精神而高興。[註釋8] 那麼,李登輝為什麼對這次事件有如此好的心情呢?因為這次事件以前所未有的聲勢變相地宣示並得到亞洲大國日本變相確認的台灣“主權”。
我們如果抽象掉這次事件中那些慷慨激昂的情緒和繁蕪的細節,就會從中看到這次事件中四個關鍵環節:1.日本方面挑事;2.台灣方面出船高調“宣誓主權”;3.日本政府隨即派日本交流協會副代表舟町志仁赴台致歉,同意賠償[註釋9] ; 4. 事態無損害平息。
與以往不同,台灣這次“宣示主權”,得到了日本官方和軍方的正式“致歉”,這種關係是變相的主權對等的關係,這種“賠償”不是公司行為而是國家或準國家行為,質而言之,就是國家賠償。這是日本政府在繞開中國政府的前提下,對台灣進行的正式公開,甚至是在世界面前高調的官方接觸。從法律上説,這是日本在向其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中承諾的“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即《開羅宣言》規定的“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華民國”立場的首次公開實施。
明乎此,也就明白了李登輝為什麼對“撞船事件”心情“這麼好”的原因。
明乎此,也就明白了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第二條即“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第三條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的真實含義。
明乎此,也就明白了為什麼馬英九上台不久的第一個重大“外交”方向竟不經意地出現在釣魚島。
但這還不是這次事件的全部含義,日本和台灣當局只是通過這次事件對大陸進行小步測試。如果測試有效,那順理成章的就是日台各方以“周瑜打黃蓋”的方式在釣魚島“衝突”若干次後,終以“共同開發”的形式實行“和解”,**其結果是日台之間在釣魚島建立某種“主權”關係,“台獨”分子與日本右翼由偷偷摸摸的勾結變成公開的制度性勾結,由陳水扁時期的台海兩岸的“外傷”變成“內傷”。**事實上,台灣當局在2008年8月的“撞船事件”後已加快了與日本“擱置主權,共同管理、共同開發”釣魚島列嶼的“談判”。據報道:
台灣和日本在今年(2008年——筆者注)歷經釣魚島“主權“糾紛後,台“外交部”希望在9月重啓台日之間的漁權談判,但是,日本方面希望台灣能在談判之前,先答覆日方所關心的海上劃界問題。
據台灣媒體8日消息稱,台灣“聯合號”漁船今年6月在釣魚島海域,遭到日本巡邏艦撞沉,這起海上意外,衍生為“主權”糾紛。由於台日雙方都各自聲稱“擁有釣魚島主權”,所以在台“外交部”和日方接洽希望在9月召開漁權談判時,日方要求台灣先答覆它們所關心的幾個核心問題,但是台灣方面還沒有給予日方答覆。
台“東亞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説,漁權談判最棘手的部分,是經濟海域的劃界問題。他稱,“大概的方向就是劃界的問題,就是怎麼樣來劃界,幾個問題,兩百海里經濟海域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頭痛。”
台日漁權談判之前已經舉行過15次,最近一次是3年前在東京的談判,會談沒有結果。談判的焦點都是放在釣魚島列嶼陸地領土,和它周邊12海里領海的“主權”,以及台日雙方各自主張的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
台“外交部”的立場是建議雙方“擱置主權,共同管理、共同開發”,甚至可採收取“入漁費”方式成立管理委員會,來解決漁權問題;但是日方的態度還不明確,所以在雙邊正式展開談判前,將先經過一段時間的幕僚作業。[註釋10]
9月19日,馬英九在台北會見日本媒體記者時表示,台灣與日本“因為政治因素,沒有辦法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雙方應該算是特殊的夥伴關係”,並希望通過簽訂投資保護協定及度假打工協定等促進雙方的交流,進一步發展與日本的關係。就台灣主張擁有“主權”的釣魚島問題,馬英九表示日台雙方應“從同時擱置‘主權’開始,然後在漁權的協議上達成共識”,呼籲儘快重啓談判。他曾將改善兩岸關係一事列為最優先課題,他表示,“過去我們和日本的關係是如此密切,但是如果和大陸關係不好,使得台灣海峽變得不穩定,這對日本是不利的”。馬英九還稱,《日美安保條約》是“東亞和平的重要支柱”,強調將繼續推動日台在安全保障問題上的合作。[註釋11] 對於台日“漁業談判”,李登輝表示支持,9月23日,他在日本演講時説,“釣魚島以前就是日本的”,而想解決這塊魚場問題,台灣應與日本農林水產省用談判解決。[註釋12]
請注意,劃界談判只能是主權國家之間才能進行的事,可日本事實上正在與台灣進行着這類“談判”。這意味着日本事實上已將台灣列入“主權國家”範圍,不然,台灣在法律上就不能在國家邊界談判中成為主體和對象。那麼,人們不禁要問,日本這麼做的法律依據何在呢?答案很簡單,就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第三條即“日本國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開羅宣言》規定“滿洲、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32年初,日本政府策劃“滿洲國”出籠,並在3月召開內閣會議提出旨在促其連同蒙古獨立於中國的《處理滿蒙問題方針綱要》,凡七條,前五條都是促成滿蒙脱離中國,成立“新國家”的必要性和具體措施,第六條提出實現目標的策略,稱:“在實行以上各項措施時,竭力避免與國際法或國際條約相牴觸;其中,關於滿蒙政權問題的措施,由於《九國公約》等的關係,[註釋13] 儘量可以採取由新國家方面自動提議的形式”。現在這一策略在70多年後又開始用於中國台灣,實屬賊心不死。關於此,1971年10月,周恩來總理在接見美國記者傑姆斯•萊斯頓時一針見血地指出:“日本對台灣有野心,日本想直接統治台灣。所以,日本在聯合國支持台灣,決非簡單之事。還可以進一步説,這不僅是兩個中國、或一箇中國、一個台灣的問題,他們想把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置於他們的控制之下,他們在美國的支持下,想實現所謂台灣獨立。”[註釋14] 就在《中日聯合聲明》簽署後不久即1974年5月25日,毛澤東會見英國前首相希思,在回答他提出的“你們是否相信日本人所説的和平意圖”的問題時,毛澤東説:“在可能估計到的一段時間內是信的,將來很難説。”[註釋15]
日本人曾在侵華戰爭中對中國造成深重的災難,對中國人民作孽多端,日本投降後中國又對日本懷柔之至,而日本到現在還在台灣問題上搞這些小動作,這不由得使人想起1937年9月2日即“七七事變”不久,美國國務卿赫爾要求美國駐日大使格魯轉告日本官員:
日本目前所奉行的政策正在毀滅世界的和諧,使自己逐漸在世界人民心目中成為不信任的、猜疑、普遍憎惡並將被排斥的罪魁禍首。日本將不知要花費多少年的時間積德行善,才能洗清這一切。[註釋16]
時隔近一個世紀後的今天,日本覬覦台灣的目標並沒有本質改變,因此,筆者再次重複赫爾曾對日本的警告,意在提醒那些對自己在台灣問題上用文字遊戲耍小動作的日本政客們,對自己的行為後果有必要進行反省。
**細觀馬英九治台施政,會發現它很接近李登輝《台灣的主張》中的思路。**李登輝在這本書中説:“展望21世紀的亞洲發展,首先要考慮的,是台灣與美國、日本的互動關係。在經濟方面如此,在政治方面亦復如此。”[註釋17] 他希望日本與台灣建立依託美國的反華戰略軸心聯盟。馬英九一上台就與日本利用這次“撞船事件”向這個“聯盟”小跑前進,撞船不久,7月21日,馬英九允許台“法院”對“憲法”重新解釋,允許台灣民眾即日起可以公開籌組以支持共產主義為名,或以台獨為號召的政黨和社團;當天,又在台灣托出一個“與中共無關” [註釋18] 的“台灣共產黨” [註釋19]。 此舉則明顯有着李登輝1995年提出的用所謂“台灣經驗”“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 ,“演變中國大陸,將中華民國所得到的成果帶到大陸” 思路的印跡。所有這些告訴我們,馬英九之後,中國政府的反“台獨”鬥爭面臨着一個與陳水扁時期不同的卻更加複雜的形勢和挑戰。
然而,應對這樣的挑戰也不難,我們只要將台灣當局的假動作變成真動作就行了。如台灣方面真要為中華民族爭回釣魚島的主權,我們只需要告訴馬英九先生: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從法理上説,要談也必須與擁有釣魚島主權的中國中央政府去談;如果真要為中華民族爭回失地,那好,“這就是羅陀斯!就在這裏跳舞!這裏有玫瑰花,就在這裏跳舞!”[註釋22] 從大陸方面説,我們應對其為中國爭取主權的行動予以堅決支持;如不便公開,那至少也要有當年毛澤東和蔣介石那樣默契行動。如果台灣方面拒絕或迴避中國大陸的支持,決意就中國領土與日本談判,那台灣的所謂“宣示主權”,如果不是另有所圖,那至少就是媒體披露的“完全都是作秀” [註釋23]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只要過過真招,其向北“暗渡陳倉”的目的就會大白於天下,其“司馬昭之心”在全體華人面前就會落個“千夫所指”下場。
註釋:
1. 馬漢著,蕭偉中、梅然譯:《海權論》,中國言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0-241頁。
2. “釣魚島列嶼”的提法出自鞠德源著:《釣魚島正名——釣魚島列嶼的歷史主權及國際法淵源》,崑崙出版社2006年版。
3. 台灣《中國時報》2003年10月26日報道。
4. 王繩祖等編選:《國際關係史資料選編》,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859頁。
8. 他在《台灣的主張》這本書中認為“兼具霸權主義與民族主義的大中華主義,對其他亞洲國家而言,仍然極具威脅性。俄羅斯或許沒有感受到中國大陸的壓力,但印度則因深感威脅而與中國大陸對峙,其他國家也都對中國大陸多少存有恐懼之心。倘此情形繼續存在,亞洲將永遠不會有安定之日。”李登輝提出自己的方案:“最理想的狀況,是中國大陸擺脱大中華主義的束縛,讓文化與發展程度各不同的地區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如台灣、西藏、新疆、蒙古、東北等,大約分成七個區域,相互競爭,追求進步,亞洲或許會更安定。”來源:李登輝:《台灣的主張》,台北,流遠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頁。
13. 《九國公約》第一條宣稱:“尊重中國之主權與獨立,及領土與行政之完整”。參閲王繩祖、何春超、吳世民編選:《國際關係史資料選編》,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575頁。
14. [美]萊斯頓:“周恩來會見記”,轉引自廉德瑰著:《美國與中日關係的演變(1949-1972)》,世界知識出版社2006年版,第254頁。
15. “同希思的談話”,《毛澤東外交文選》,世界知識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602頁。
16. “美國國務卿赫爾致美國駐日大使格魯的電報”(1937年9月2日),李巨廉、王斯德主編:《第二次世界大戰起源歷史文件資料集(1937.7-1939.8)》,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頁。
17. 李登輝:《台灣的主張》,台北,流遠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頁。
19. 《歷時14年台灣共產黨終於成立》
20. “我在1995年特別提出‘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的主張:在多元文化長期而充分的輻輳整合下,使台灣在整個中國文明的總體發展趨勢中,躍居為最先進的新生力量,成為中國文化的‘新中原’。今天,正是我們走出歷史悲情,攜手同心,徹底融合族羣,凝聚全民共識,為‘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而開啓新機運的空前良機。……這裏所謂的‘新中原’是指所謂多元文化重新融合,綻放新文明之地。其中,和政治攸關的,應屬民主文化。這是居住在台灣的全體人民,以‘我們都是台灣人’的認同為基礎,共同參與、營造出來的成果。……不可諱言,目前台灣島內存有本省人、外省人與原有住民等不同族羣,使認同備增困難。但也正因為如此,而使台灣可以融合不同歷史背景的族羣文化,形成一個和大陸完全不同的新族羣。這才是‘大台灣’與‘新中原’的意義所在。”李登輝:《台灣的主張》,台北,流遠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頁。
21. 台中央社1999年8月10日報道:李登輝當天在台“行政院”的一次演講中説得明確:“要了解國家策略研究,最重要的就是要確立的定位、國家發展的目標。簡單來説,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要如何生存發展下去,我們必須堅定國家的定位、我們的生存及後續的發展。我們強調的是要如何演變中國大陸,將中華民國所得到的成果帶到大陸,這也是中國統一的最重要的目標。”。
22. 出自伊索寓言:有個青年人,説他天生就是跳遠健將,曾在羅陀斯島跳得最遠,還説有人見證。在旁有人對他説:我們不需要什麼見證,就算這就是羅陀斯,就在這裏跳吧!後兩句後轉用諷刺話大而無行動的人,意為:若真有天大的本事,就在這現場露兩手吧。
a) 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撰稿人周先報道:2008年6月16日,台灣保釣人員帶着大批媒體到釣魚島宣示“主權”,但根據20日出刊的《時報週刊》爆料,完全都是作秀,是台灣方面和日方協調好配合演出的假戲碼,包括喊話、噴水、造浪、蛇行四大步驟都已經套好招。《台媒爆料:台日合演保釣大戰假戲》
選自張文木著《論中國海權》,海洋出版社2010年第二版,第214~225頁。作者授權觀察者網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