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鬥士”帶來的文明衝突-梅新育
在“維權”之類旗號下,西方及其它許多國家的穆斯林羣體已經滑入仇恨、衝突、暴力、貧困的惡性循環而不能自拔,波士頓爆炸案後某些擁有話語權力者的反應再次表明了這一點。為什麼?因為如同以往歷次滅絕人性的恐怖襲擊一樣,他們抨擊的重心不是兇手察爾納耶夫兄弟及其同類這種突破人類文明底線的行徑,而是百般為其辯護,最多不過輕描淡寫;他們不是敦促穆斯林羣體反思本羣體為何孳生了這樣的敗類,用對恐怖主義和恐怖分子的明確摒棄、用真誠的道歉和切實的改進去爭取東道國及其主流社會的諒解,而是拿受害者羣體必然會有的某些反應大做文章,似乎加害者無罪而受害者羣體才該譴責甚至打擊;他們不是配合防範、打擊恐怖主義,而是對一切防範、打擊恐怖主義的防禦措施百般挑剔;……這樣的表現只能進一步激化矛盾而不是化解矛盾,只能讓東道國社會對整個穆斯林羣體更加憤懣更加排斥,而不是接納。就這樣,儘管打着“維權”之類旗號,這些穆斯林“維權”鬥士們所作所為的實際效果不是改善、而是進一步惡化了穆斯林羣體的生活環境。
在更大背景上考察,不僅在穆斯林屬於外來移民羣體的西方國家,就是在穆斯林羣體已經形成發展數百上千年的印度等國,“維權”鬥士惡化穆斯林羣體環境和發展前途、激化他們與社會衝突的效果同樣非常顯著。
在印度等許多國家,一些少數民族、小宗教羣體形成了仇恨、衝突、暴力、貧困相互促進的惡性循環,穆斯林羣體的這種惡性循環又暴露得格外鮮明。**因為貧困,部分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不分青紅皂白,不審視自身素質和知識技能有無缺陷,而是將種種不如意歸咎於大民族、大宗教,積鬱在心,往往訴諸民族宗教衝突的暴力手段以求改變現狀,甚至單純泄憤;且這些極端做法往往打着“維權”之類旗號,令某些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實施極端行為時倍感“理直氣壯”。**在這樣的“維權”行動中,對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中任何刑事犯罪分子個人的抨擊都會被“維權”鬥士們指為對整個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羣體的全盤否定,進而上綱上線到“反人類罪”之類大帽子,進而“理直氣壯”地開展無底線暴力圍攻……
但這種動輒無限上綱的政治操作、這種目無法律頻頻訴諸民族宗教衝突的暴力手段反而從兩個方面損害了少數民族和小宗教信徒自身:**一方面,主流社會、大民族因此對這些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不良看法滋長,民間投資和就業機會對其避而遠之,對政府也頗多怨言;另一方面,這些衝突又驅使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備感不安全,遷居本民族本宗教信徒聚居區,結果使得他們自己更加孤立,減少了族際交流的機會和就業機會,損害自己發展的前景。**須知不管是個人還是羣體,任何時候都只有依託一個較大的市場方能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機會和增長空間;無論是出於自外動機,還是遭到對方出於恐懼、厭煩的排斥,與較大市場割裂都是對該個人、該羣體自己的損害。
這類做法對上述國家主流社會精神傷害之深,對穆斯林羣體自身發展前景損害之大,還表現在他們作為鬥爭對象的這些非伊斯蘭國家基本上都並沒有奉行民族宗教歧視政策,相反還不乏少數民族和小宗教優惠待遇,給少數民族和小宗教羣體提供了廣大的發展機遇。
美國完全對得起作案者察爾納耶夫兄弟一家:美國接納了這個流亡難民家庭,給了他們永久居留權,給他們兄弟提供了從小學到大學的全套教育機會,讓塔梅蘭•察爾納耶夫娶了美國主流社會的歐裔白種基督徒家庭女兒,而且妻子為其改換信仰皈依伊斯蘭教;……有鑑於此,波士頓爆炸案給美國人民帶來的精神創傷必然是長久的,他們從中感到的那種遭遇背叛和恩將仇報的痛楚比9•11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且,察爾納耶夫兄弟並不是第一個對美國這樣恩將仇報的穆斯林移民,美歐不僅用武力為科索沃阿爾巴尼亞族奪來了獨立,而且向他們打開了移民的大門,但來自科索沃的穆斯林移民已經不止一次對美國下手,只不過反響沒有這麼大而已。2009年7月,北卡羅來納州8名科索沃穆斯林移民因策劃襲擊弗吉尼亞州軍事基地而被捕;2011年3月,受伊斯蘭極端主義影響的旅德科索沃移民阿里德•烏卡(Arid Uka)在法蘭克福機場刺殺兩名美國空軍人員,打傷多人;2012年1月,佛羅里達州科索沃移民薩米•奧斯馬卡克(Sami Osmakac)因策劃在美國發動大規模恐怖襲擊而被捕;……同樣這麼幹的還有來自索馬里等國的穆斯林移民。如此一再重複,美國人民對穆斯林羣體的心態眼光將如何演變?其他國家億萬人民看在眼裏,難道就不會記在心裏?
在先後遭受震驚世界的孟買恐怖襲擊案等恐怖襲擊大案的印度,縱然有眾多不如人意之處,但從印巴分治後的大動亂平息至今,印度本土並沒有發生類似印尼排華那樣的政府支持的反少數民族暴行,印度社會相反不乏對國大黨“偏袒”穆斯林的抱怨之聲。就連控制印度國民經濟的塔塔、安巴尼、米塔爾和博拉四大壟斷財團家族也不是印度斯坦族,而是帕西族和錫克族,其宗教信仰不同於印度教,而且他們並未如同東南亞華人、東北非印度人、盧旺達圖西人、俄羅斯猶太人、南非和津巴布韋白人那樣遭遇“統治市場的少數民族”厄運。生於巴基斯坦的穆斯林沙魯克•汗雖然在生活中經歷過一些困擾,但仍然成長為寶萊塢頭號影帝,2012年收入高達3770萬美元;……除了人種和歷史傳統迥異於印度本土的東北六邦居民外,印度本土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本來完全有一定機會在現行秩序下通過正常的自我奮鬥求得發展,奈何動輒訴諸暴力而自絕於社會發展?
在可預見的未來,西方及其它許多國家的穆斯林羣體之所以無法擺脱仇恨、衝突、暴力、貧困的惡性循環,還在於這個羣體內部已經形成了所謂民族、宗教“領袖”形成並地位上升與整個羣體境況惡化相互促進的機制。如果領頭打着“維權”之類旗號“理直氣壯”主張或訴諸民族宗教衝突暴力手段的人能夠藉此贏得民族、宗教“領袖”地位而名利雙收,這樣的“維權”鬥士必將層出不窮,少數民族、小宗教羣體自我沉溺的民族宗教衝突將日復一日更加頻繁,更加暴烈;由於衝突驅使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主動疏離主流社會,其發展前景受損,他們也就不能不更加依賴那些領頭鬧事“維權”的所謂民族、宗教“領袖”恩賜,他們那源於貧困的內心不平憤懣也積累更多。如此反覆,某些民族、宗教“領袖”地位的上升就這樣與其所在少數民族、小宗教信徒整體狀況的惡化相互促進。某些民族、宗教“領袖”和鬥士們未必沒有窺破這點天機,但他們仍然刻意要犧牲本民族本宗教羣眾來成就自己的私利。從西方到印度等國,穆斯林羣體的這種惡性循環已經暴露得相當鮮明,但某些被視為“政治正確”的東西卻使得整個社會都無法擺脱這一誤區。但無論如何拖延,這些社會及穆斯林羣體本身最終都必將面臨這樣的抉擇,而且拖延越久,最終抉擇的代價越大——是要絕大多數穆斯林個人本身的和平、幸福與發展,還是要那些“維權”鬥士們的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