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冰,安倍的新武器?-劉元海
4月26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首相官邸召開的統合海洋政策本部會議上,確定了以實現可燃冰(methane hydrate,即甲烷水化合物)的商業化開發為中心,加速海洋資源開發,在五年之內制定出《海洋基本開發計劃》的方針。
可燃冰的分子式為CH4•5.75H2O,其實是沉積在海底的生物遺骸在產烷微生物(Methanogen)的作用下產生出來的甲烷氣體,在深海的巨大水壓之下與水形成的固體包合物。因為其外觀酷似冰塊,且很容易燃燒,所以被俗稱為可燃冰。由於甲烷氣體燃燒時產生的二氧化碳的量遠少於燃燒石油和煤炭的排放量,近年來,它也成為了一些發達國家取代石油和煤炭,抑制温室效應的重要選項之一。
當然,發達國家對可燃冰發生興趣更是基於它們在能源政策上的考量。以石油為例,無論是1928年的《國際石油卡特爾協定》和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後誕生的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這兩套分別主導戰前和戰後國際石油市場的機制,在一段時間內確保了輸出西方發達國家石油價格的穩定。
另一方面,進入上世紀80年代後,由於受到伊朗伊斯蘭革命和兩伊戰爭導致的第二次石油危機的影響,以國際能源機構(IEA)成員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逐漸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高增長、高能耗模式轉變為增速較低的平穩增長模式。當發達國家對石油的需求漸趨平緩之際,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發展中國家經濟的騰飛迅速推動了能源價格的上漲。伴隨着這些年來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新興經濟體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客觀上加大了發達國家確保自身能源供給穩定的難度。為此,丹麥、德國和英、法等國開始將能源開發的重點轉向太陽能、風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上面。
**與西歐國家類似,日本的能源結構從50年代以來也經歷了從水力、煤炭到石油,再到原子能和天然氣的變化。與西歐國家在較早重視發展新型、可再生新興能源不同,日本能源政策的特點反映在優化傳統能源的利用效率上。**這方面的努力主要體現在對高能耗生產設備的節能改造上。可是,即便生產能耗確實有了顯著的下降,但隨着日本國內經濟結構在上世紀70年代從注重生產的出口導向型轉向以國內消費為主的內需型。由汽車普及所帶動的居民生活能耗的激增輕鬆抵消了生產領域的節能改造。而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儘管在太陽能電池板的設計和生產方面,日本長期居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其在太陽能發電事業上則鮮有作為。不僅如此,與丹麥、德國等國家從90年代開始實施對新能源的價格補貼制度(FIT),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日本的太陽能發電事業在90年代曾一度因日本政府取消補貼而遭受重創。而直到去年,日本才開始在太陽能發電領域實施價格補貼制度。
另一方面,儘管20年的經濟低迷使得日本人均能耗在近十年中不斷減少。但作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其國內經濟和國民生活對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傳統能源的依賴性依然是絕對的。本來,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原子能發電站的建設平衡了日本過分依賴石油和煤炭等化石能源的能源消費結構。在2011年福島核事故發生之前,核電站的發電量已經佔到了日本全國總發電量的3成之多。可是,在2011年之後高揚的“廢核”聲浪之下,日本民間對日本政府的核能政策構成了巨大壓力。但現代化的都市生活片刻都離不開電力的支撐,由電力不足帶來的強制節電政策使得2011和2012年的夏天至今仍然是讓廣大日本人民痛苦不堪的回憶。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政府只能依靠增加以天然氣和煤炭為燃料的火力發電量來彌補巨大的電力短缺。這直接導致了近兩年以來,天然氣、石油和煤炭在日本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再次攀升。
**對以經濟振興為命脈的安倍政府來説,穩定廉價能源供給毫無疑問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正因為如此,日本經濟產業省在上月26日決定開始對日本海域(包括領海和專屬經濟水域EEZ)內的可燃冰藴藏情況進行全面勘測。根據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在昨天公佈的報告,其下屬的地球物理科考船地球號將對新瀉縣佐渡島西南海域水深1100米的海牀進行可燃冰的生產性試掘。根據日本官方和民間研究機構30多年以來的考察,已經證明無論在日本列島的日本海一側還是太平洋一側的海底,都藴藏着豐富的可燃冰資源,並且與美國在太平洋中部調查發現的混雜在海底淤泥中的“泥沙型可燃冰”不同,日本的可燃冰幾乎都是以塊狀結晶體的狀態存在,這也就意味着其商業開發的可行性較高。目前日本使用的開採可燃冰的方法包括加熱法、減壓法和催化劑法,3月19日在愛知縣外海的試驗已經證明了商業開採的可行性。按照日本目前的技術能力,實現水深在500~1000米的可燃冰已經沒有什麼困難了。
不過,由於甲烷氣體本身的温室效應比二氧化碳強20倍,所以在日本國內,仍然有許多環保人士對於可燃冰的開發持批評的態度。另外,由於多數的可燃冰位於1000米以下的深海,大規模商業開發也還存在着相當困難。所以,日本經濟產業省在日本海域展開的資源勘察工作也不僅限於可燃冰,同時還包括海底石油、天然氣以及稀土資源等。儘管2008年在新瀉外海發現的油氣資源充其量不過是一箇中等規模的油氣田,但是安倍政府終究可以藉此擴大對領海及其專屬經濟區的海底資源的調查和開發,盡一切可能加強日本在能源和資源上的自給率。
不過介於日本政府以往在確保能源自給率上的不佳表現,筆者對安倍時下的努力能否奏效是不得不報以疑問的。要知道,日本政府從1968年制定《石油業法》以增加石油自給率(主要是日資石油企業在海外的開發)的努力,最後只勉強達到了滿足日本年石油需求10%的水平。更不要説,像可燃冰這樣的新型能源的大規模使用,可能還需要一二十年的時間。所以,儘管據估計在日本海域藴藏有多達7.35兆立方米的可燃冰(相當於日本96年的天然氣用量),但要利用到這筆寶貴的資源,日本人恐怕還得付出幾代人的努力才行。
不得不提的是,安倍在發表他的海洋資源開發計劃的時候,又一次針對性地點了中國的名。對此,我們必須考慮到安倍將來假借海洋開發名目,侵犯我國海洋權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