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拿媒體“集體聲譽”下賭注-魯寧
若從4月12日《京華時報》“主動出擊”算起,其與農夫山泉的“火拼”已逼近一個月。
《京華時報》高舉捍衞消費者健康安全之社會責任大旗,同時力求證明自己對農夫山泉的輿論監督是不帶私心的“光明監督”和“責任彰顯”。
農夫山泉被迫應戰《京華時報》實出無奈。如果農夫山泉選擇以沉默應對,或以向質疑媒體投放廣告換取媒體的窮追猛打,除丟失北京市場外,還將連累到整個國內市場的佔有率。簡言之,農夫山泉在這場事先缺乏明確徵兆的“火拼”中,沒有絲毫退路可言,惟有被動接招。
農夫山泉“出事”始於今年3月中旬,起因是有“消費者”投訴農夫山泉有“黑色懸浮物質”。經多家媒體介入報道,農夫山泉水品質、水源地環境、生產標準選取等一系列生產環節,似乎均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但在《京華時報》“主動出擊”前,農夫山泉總體表現較為剋制,僅將“遭黑”的可能原因歸究為某個市場競爭對手在背後作祟。
《京華時報》“主動出擊”後,針對農夫山泉的質疑迅及升級,矛盾與衝突日趨“激進”。本文僅舉一個極端例子,從4月12日算起至農夫山泉新聞發佈會之後的次日,《京華時報》在短短28天內總共拿出74塊版面,配發各種文體的文章、材料、圖片以及竭盡煽情之評論文字,對農夫山泉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狂轟濫炸”。
姑且先把《京華時報》的“狂轟濫炸”視為正常的輿論監督,在一開始,它無疑契合了國內民眾食品安全神經無比脆弱的心理,故而廣大讀者與網民,只要讀到過最初的“炮轟文字”,一般都寧可信其有——儘管廣大讀者與網民,在此前對部分國內媒體、記者編輯以謀利為目的要挾式“輿論監督”之醜態迭出早有耳聞乃至目睹。
可作為媒體同行,尤其是在這些年冷眼瞅着媒體為撈取銀子如何一步步墮落的業內人士眼裏,這宗突然爆發的“火拼”事件恐怕另有難以向社會公開的原委或隱情。
至少,誠如東方網網友所言,《京華時報》社搞了個“京華小藍帽”桶裝水,本身也系桶裝水“經營大户”。《京華時報》多種經營是否允許可另行討論,但集中火力抨擊與自己有直接競爭關係的農夫山泉,即便純屬巧合,也難免給讀者與網友留下太多的“逐利遐想”……
如果説,《京華時報》在整場“火拼”的最初階段曾一度佔據了媒體責任、媒體道德、媒體倫理等主要制高點,那麼,隨着時間的推移,《京華時報》已漸漸陷入了被動——儘管相較於農夫山泉這家民企,《京華時報》擁有近乎絕對的話語資源優勢。但是,如果缺乏過硬的事實支撐,僅憑集中版面“炮轟”,所打炮彈難免多半“虛發”,從而漸失讀者與網友之人心。
誰若有耐心拜讀《京華時報》全部“炮轟文字”,誰就深感失望併產生極大的疑慮——因為除了死死咬住農夫山泉所用產生標準可能不當,《京華時報》拿不出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農夫山泉存在品質問題、安全隱憂抑或衞生指標不合格……
相反,在農夫山泉新聞發佈會後,央視採訪浙江省質監局標準化處官員的長篇視頻報道中,該局明確強調:僅最近數年間,農夫山泉接受國家強制產品質量抽檢(抽檢標準按國內最高等級選取)共19次,沒有一次存有質量問題和安全衞生問題。相對於那些不靠譜的民間“野雞”式的所謂行業協會混淆是非、偷換概念、深藏有不當利益訴求的所謂“檢測報告”。這是各位看官目前針對農夫山泉最為權威因而最為負責任的官方説法。
筆者如此説話,並非無原則力挺農夫山泉。筆者深信,在今日中國誠信文化和誠信制度嚴重失缺的現狀下,若説農夫山泉以往的廣告宣傳到產品品質沒有一丁點問題,那一定堪稱“千奇百怪”。然而,至少在《京華時報》“狂轟濫炸”農夫山泉這件事情上,農夫山泉已由最初的極度被動逐漸轉身為日趨主動。到目前為止,農夫山泉的全部“罪孽”最多停留在生產標準選取不當層面。而生產標準之混亂(儘管《標準化法》在上世八十年代初就已公佈,系改革開放初期國內法制建設的首批成果之一),迄今卻依然是中國標準化行政管理的一大突出軟肋。
農夫山泉系國內最大的水製品生產商,亦是行業內最大的民營企業。**説其潔白如玉肯定言過其實,但作為一個龍頭型的民族品牌,媒體對其質疑、批評至少應當抱有起碼的善意,是什麼問題就説什麼問題,而不是故意混淆概念,依賴文字的煽情和話語權優勢強詞奪理。**須知,搞垮一個民族品牌也許只須一篇“欠慎重”的報道,樹立一個民族品牌少説要經歷幾代人的磨礪!
媒體在做“天”在看——就《京華時報》與農夫山泉“火拼”背後的人心向背,廣大讀者和網友心裏皆有一杆秤。5月8日的《環球時報》刊發該報評論員單仁平撰寫的《農夫和京華火拼不會有贏家》的評論。從短期看,這一結論顯然是確鑿無疑的。就農夫山泉而言,經此一“拼”,市場份額和產品聲譽肯定會雙雙有所損害。就《京華時報》而言,其公信力之損雖説是一種“無形受損”,但同樣傷得不輕。就長期而言,由於農夫山泉的“體量”和產品品質擺在那兒,極有可能在不太長的時間段內重新恢復元氣。而對於《京華時報》公信力之恢復,同樣的時間段恐怕會很難很難。
作為媒體從業羣體中的一員,依據現有能公開查尋到的文字報道材料,筆者想毫不掩飾地指出,即使《京華時報》對農夫山泉的“輿論監督”絲毫不夾帶報社的“私利”,其做法則已明顯帶有意氣用事之味。甭管《京華時報》及管理層是否有勇氣承認,其前期的“衝動”和當下的“被動”,都有拿國內媒體的“集體聲譽”作“賭注”之嫌疑,是為意氣用事的必然後果!
所有中國媒體人,無論你持有何種真實的政治傾向、價值觀及是非判斷標準,我們在廣大受眾心裏的社會形象早就支離破碎、不堪言及。面對公信力嚴重透支必然要出現的廣告份額之逐年萎縮,請莫再以當局的“新聞管制”所致作為自欺欺人的虛偽藉口。再這麼下去而不思悔改,媒體公信力與媒體不當逐利之間的惡性循環將令更多的媒體和媒體從業者斯文掃地。這是醜話,很可能就是若干年後的殘酷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