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銀河斥張藝謀可恥:為你感到丟臉 喜歡孩子可以去收養
隨着張藝謀“超生門”消息的不斷更新,超生事件中的更多細節逐漸被披露,但當事人張藝謀方至今未作出任何回應。昨日,中國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會學家李銀河就“張藝謀超生”一事發表評論,李銀河斥張藝謀很可恥,譴責其作為名人不該帶頭違法,“超生的行為並不代表你很牛,而是説明你很可恥。你應該就此向公眾致歉。”李銀河更“建議”張藝謀,如果是因為喜歡孩子,完全可以像布拉德皮特那樣收養一大堆孩子,而不是去違法超生。

10日上午,李銀河更新微博談論“張藝謀超生”,斥其很可恥。
10日上午,李銀河發表題為《張藝謀,shame on you(為你感到丟臉)》的博文,談論“張藝謀超生”事件。李銀河在文章一開頭就指出對張藝謀的三點控訴,**“首先,越是名人越要帶頭遵紀守法,而不是帶頭違法;其次,如果是因為喜歡孩子,完全可以像布拉德皮特那樣收養一大堆孩子,而不是去違法超生;再次,如果是覺得自己基因好,想多傳些人,那對其他公民不公平。”**李銀河還以大哲學家人民日報王若水先生為例,稱即便王先生的基因優秀,但他因為跟前妻有過兩個孩子,不得不強忍悲痛讓妻子做了人流。以此責問張藝謀,“他能做到,你為什麼做不到?”
最後,李銀河痛斥張藝謀的超生行為可恥,“這種行為不能説明你很牛,只能説明你很可恥。你應當就此向公眾道歉。”
隨後李銀河用自己此前曾寫過的一篇關於“名人富人超生”的文章來説明其對“張藝謀超生”事件的態度,她認為名人富人超生是在擠佔公共資源,如果不重罰就會造成社會不公,跟過去有錢人的“為富不仁”是同等性質。
李銀河作為中國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會學家,曾於2007年因反同性戀與炮轟演藝圈言論,痛批演員孫海英沒教養,稱“我不承認李安是藝術家”、“中國當下‘十毒俱全’”。
此前,媒體親赴無錫調查張藝謀超生線索。據知情人士稱,在2000年前後,19歲的無錫女子陳婷為張藝謀生下大兒子張一男,之後又分別在2004年和2006年為張藝謀生下小兒子張一丁和女兒張一嬌,張藝謀為“嘉獎”陳婷生育有功,為陳婷在無錫市濱湖區的湖璽莊園別墅小區購置了房產。湖璽莊園別墅小區位於太湖邊上,在無錫當地售價不菲,每棟別墅價格都以千萬計算。

某娛樂週刊拍到張藝謀現任妻子(紅衣)及兩個孩子
以下為李銀河博客全文:《張藝謀,shame on you!》
在網上看到張藝謀超生的報道,覺得不得不説句話。
首先,越是名人越要帶頭遵紀守法,而不是帶頭違法。
其次,如果是因為喜歡孩子,完全可以像布拉德皮特那樣收養一大堆孩子,而不是去違法超生。
再次,如果是覺得自己基因好,想多傳些人,那對其他公民不公平。人民日報王若水先生是毛主席表揚過的大哲學家,基因多麼優秀,可是就因為跟前妻有過兩個孩子,不得不強忍悲痛讓妻子做了人流。他能做到,你為什麼做不到?
這種行為不能説明你很牛,只能説明你很可恥。你應當就此向公眾道歉。
以前寫過一篇關於名人富人超生問題的文章,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富人名人超生與個人選擇
富人名人超計劃生育已經成為當前城市中出現的一個新問題。以瀋陽為例,在2000年之前的10年,只查處了76例高收入人羣的超生,而在2000年以後的10年,瀋陽查處了近千起計劃外生育,絕大多數為私企老闆和個體經營者所為。
與很多西方國家的人不同,中國人把個人看得輕,把家庭看得重,這就是為什麼想讓一位年輕、漂亮、富有的法國女人生孩子就像要害她一樣,而想讓一位年輕、漂亮、富有的中國女人不生孩子也像要她命一樣。前者看重的是個人的快樂;後者看重的是家族的繁衍。
人生一世,是更看重個人快樂還是更看重家族繁衍,本無對錯高下之分,可要是碰上了人口爆炸的問題,這兩種人生觀可就有了不同的效果。就因為這種價值取向或人生觀的不同,西方國家大多沒遇上人口爆炸的問題,人口規模持平或者略有下降,以至政府不得不採取一些鼓勵生育的措施,才能勉強提高一點人們生育的意願;而在中國,幾乎所有的人對待生育都抱着一種參賽的心情,簡直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一位計生委的領導無奈地説:目前國家的規定和人們的生育意願還有較大的距離。
既然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為了“少生四個億”,從1970年代開始,中國人民就開始做犧牲,犧牲自己傳宗接代的衝動,犧牲自己繁衍壯大家族的衝動,犧牲自己多子多福兒孫繞膝的衝動,甚至犧牲了自己老有所養的保障(雖然農村有五保户救助制度,但是淪為五保户在人們心裏是很悽慘的)。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富人名人依仗其財或其名超計劃生育,簡直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千夫所指,無疾而死。
除了傳宗接代、生兒子繼承家族產業(女兒怎麼就不能繼承了?)這些庸俗的理由,有些富人名人超生是覺得自己與眾不同這種帶有個人權利色彩的時髦理由。在中國,人們很少有個人權利的觀念,比如認為個人有選擇生育或不生育,生一個或生幾個孩子的權利。正因為如此,中國的計劃生育才搞得下去。我記得在80年代我們剛結婚時,與我們自願選擇不生育形成對照,我有一對知識分子好友在生了一個孩子之後,坐在馬路牙子上正兒八經地討論究竟生幾個孩子,因為那父親覺得一個家必須要有四個孩子才對,而他們面臨的壓力是如果生第二個孩子就會雙雙被開除公職。他們討論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個人權利問題。現在有些人富了之後,不僅是個人權利觀念復甦,而且極度膨脹,要用錢來購買突破一般規則的特權,不願意受到約束一般人的規矩的拘束。寫到此,我想起有次在機場過海關遇到一位富豪朋友,由於海關服務人員少,隊伍排得長了些,他的反應特別激烈,比一般人激烈得多,因為他已經不能忍受任何為一般人設定的規矩給他帶來的不便。
在當代中國,超過拘束一般人的規定多生孩子,不是一個伸張個人權利的問題,而是擠佔公共資源的問題。正因為國家規定低於人們普遍的生育意願,從國家的持續發展和人口規模控制考慮,對所有違規的人都應當重罰,否則就會造成社會不公,跟過去有錢人的“為富不仁”是同等性質,不懲罰不足以平民憤。如果一個富人或名人想表現自己的個人權利和個性選擇,只能朝不生孩子或者可以生兩個卻選擇只生一個的方向選,而不能朝多生超生的方向選。如果説計劃生育是全體中國人民為國家未來發展犧牲了個人的權利,那麼富人和名人絕對不能例外,他們應當像英國貴族遇到戰爭要上戰場為一般人做榜樣那樣,為國家為民族做出比一般人更大的犧牲,而不是千方百計去攫取不必做出犧牲的特權。